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利用、驯养繁殖、狩猎、运输、邮寄、携带许可证
中国·东营 www.dongying.gov.cn 2006-10-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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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二、办事程序:
  1、业主填写申请表;
  2、审核提报的材料;
  3、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
  4、按权限审批或向上报批。
  5、未被批准的,退回申请,书面告知业主理由
三、申报材料:
  1、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驯养繁殖、狩猎、运输申请表
  2、场所、设施证明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来源证明。
四、承诺时限:
  1、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驯养繁殖、狩猎、运输、邮寄、携带许可由市县办理的7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由省以上办理的,5个工作日内呈报上级部门;
  2、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邮寄、携带许可由市县办理的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由省以上办理的,2个工作日内呈报上级部门。 
五、办理机构:
  东营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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