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单位东营市人民政府或东营市科技局 受理单位东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管理科 资格条件:①有严格的企业章程;②有明确的科技开发经营方向和范围;③有必要的技术设施和科研条件;④有规范的技术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⑤企业法人代表必须是本企业在职员工;⑥企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要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 ⑦企业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经费要占年技工贸收入的3%以上; ⑧企业技术性收入应占年技工贸收入的20%以上或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之和占年技工贸收入的50%以上。 申报程序:①申请企业到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管理科领取《东营市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申请表》,并逐项填写;②工作人员对企业提报材料,按照《东营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办法》进行审查;③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给予认定,并发给东营市民营科技企业证书。 申报材料企业税务登记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主要技术人员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申报时间随时受理。 办理时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