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单位东营市人民政府或东营市科技局 受理单位东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资格条件:①有明确的业务方向和范围;②有与技术贸易范围相适应的能够独立支配的财产和经费;③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④有必要的技术设施和条件;⑤有独立的名称、固定的场所和健全的组织机构、章程。 (建立非独立的技术贸易机构,除具备前款①③④⑤项规定条件外,还必须有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并由本单位提供经济担保,承担民事责任。) 申报程序:①申请企业到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领取《技术贸易许可证审批表》,并逐项填写;②工作人员对企业提报材料,按照《山东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审查;③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发给技术贸易许可证。 申报材料企业税务登记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主要技术人员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 申报时间随时受理。 办理时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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