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和表彰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8号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西厅综合受理B03窗口、B04窗口、B07窗口、B08窗口、B10窗口

基本编码:37080501300101

实施编码:11370500004505284G3370805013001

事项版本:12435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东营市教育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8号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西厅综合受理B03窗口、B04窗口、B07窗口、B08窗口、B10窗口
本事项支持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结果类型:-

送达方式:-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46-8388005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8号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西厅综合受理B03窗口、B04窗口、B07窗口、B08窗口、B10窗口

咨询网址:http://dyzwfw.sd.gov.cn/dy/icity/consult

咨询邮箱地址:-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90年3月12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六条  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90年3月12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六条  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省教育厅核发 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_示例.docx 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docx
学校体育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省教育厅核发 学校体育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_示例.docx 学校体育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出具受理通知书。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3.需补正的申请材料属可容缺受理范围内的材料,申请人可自愿提出申请,做出容缺受理承诺,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受理人出具容缺受理通知书。 5 《受理通知书》或《补正材料通知书》。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出具《容缺受理通知书》。
审查 审批机关对已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5
决定 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审批决定,出具《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以书面方式作出不予审批决定,出具《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2.获取方式:窗口领取或由窗口工作人员邮寄送达。 5 《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或《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东营市人民政府 东营市东营区辽河路106号 0546-8338229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257号 0546-6087820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评选流程是什么?
解答 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至各市教育(教体)局,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46-8388009

    投诉邮箱地址:zwfwjd@dy.shandong.cn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8号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09室(督查室)

    投诉网址:http://dyzwfw.sd.gov.cn/dy/icity/ass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