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37201205800204
实施编码:1137050000450512943372012058002
事项版本:12443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实施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东营市司法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材料核验 | 运行系统 | - |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8号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西厅渤海公证B22窗口、B23窗口、B24窗口 |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 |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 | 通办范围 | - |
| 是否收费 | 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4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受理公证申请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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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46-8336993;0546-8328646;0546-8331710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8号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西厅渤海公证B22窗口、B23窗口、B24窗口 咨询网址:http://dyzwfw.sd.gov.cn/dy/icity/consult 咨询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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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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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1、收费项目名称:公证费 收费依据:《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21〕829号 依据内容:第五条 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和事务,实行政府定价: (一)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 (二)证明离婚、抚养、赡养、劳动(劳务)、寄养、遗赠扶养、解除收养关系、出国留学等法律事实; (三)证明遗嘱; (四)证明委托、声明、保证、认领亲子等单方法律行为; (五)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学历、学位、成绩单、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选票、指纹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六)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收养关系、抚养事实、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等; (七)证明证书、执照; (八)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 (九)证明公证书的译文与原文相符; (十)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 收费标准: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分割协议 | 原件 | 1 | 纸质 | 通用 | 申请人自备 | 根据公证机构实际自行制定 | 是 | 财产分割协议.jpg | 财产分割协议.jpg |
| 申请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通用 | 政府部门核发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是 | 申请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材料.png | 申请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材料.png |
| 共有财产的财产凭证 | 原件 | 1 | 纸质 | 通用 | 申请人自备 | 根据公证机构实际自行制定 | 是 | 所涉财产凭证.png | 所涉财产凭证.png |
| 共有人关系证明(例如结婚证、离婚证、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等) | 原件 | 1 | 纸质 | 通用 | 申请人自备 | 根据公证机构实际自行制定 | 是 | 结婚证.jpg | 结婚证.jpg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申请 | 当事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事项 | 1 | 无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257号 | 0546-6087820 |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办理公证是否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 |
| 解答 | 可以在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46-8388009
投诉邮箱地址:zwfwjd@dy.shandong.cn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8号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09室(督查室)
投诉网址:http://dyzwfw.sd.gov.cn/dy/icity/ass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