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作品登记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8号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西厅综合受理B03窗口、B04窗口、B07窗口、B08窗口、B10窗口

基本编码:37073900100101

实施编码:11370500K21497162D3370739001001

事项版本:12429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出版和版权管理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中共东营市委宣传部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8号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西厅综合受理B03窗口、B04窗口、B07窗口、B08窗口、B10窗口
本事项支持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作品登记证书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46-8388002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8号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西厅综合受理B03窗口、B04窗口、B07窗口、B08窗口、B10窗口

咨询网址:http://dyzwfw.sd.gov.cn/dy/icity/consult

咨询邮箱地址:-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公布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一条 第一款 作品自愿登记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应当持申请书、作品或者作品复制件、作品登记表、作品说明书、权利保证书和身份证明向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由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给作品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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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公布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一条 第一款 作品自愿登记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应当持申请书、作品或者作品复制件、作品登记表、作品说明书、权利保证书和身份证明向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由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给作品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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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主体资格: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或其代理人。如为合作作品,合作作者均需符合主体资格要求;职务作品的作者和所在单位需明确权利归属 ,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委托作品则需委托人、受托人按约定明确权利归属并提供证明。 2.作品要求:作品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有独创性,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不能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且不涉及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如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3.合同要求(如有):针对合作作品,需提供合作创作协议,明确各合作作者的权利义务、创作分工、著作权归属等;委托作品需提供委托合同,规定委托事项、著作权归属、报酬支付等条款,合同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条款清晰无歧义。 4.权利证明:作者需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和能表明自身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作品归属方式证明(职务作品) 原件或复印件 0 电子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著作权归属协议.jpg 著作权归属协议.docx
作品归属方式证明(法人作品) 原件或复印件 0 电子 - 申请人自备 法人作品声明签字 法人作品声明.jpg 法人作品声明.docx
著作权人身份证明(个人) 原件 0 电子 - 政府部门核发 身份证件 身份证2.jpg 上传说明.docx
作品归属方式证明(个人作品) 原件或复印件 0 电子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非职务创作保证书.jpg 非职务创作证明或非职务创作保证书.docx
作品样本 原件或复印件 0 电子 - 申请人自备 自备 摄影作品样本.jpg 作品样本上传说明.doc
著作权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或复印件 0 电子 - 申请人自备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营业执照.jpg 上传说明.docx
作品说明书 原件 0 电子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作品说明书(示例).doc 作品说明书.doc
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 原件 0 电子 - 申请人自备 自备 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jpg 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docx
作品归属方式证明(委托作品) 原件或复印件 0 电子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委托协议.jpg 委托协议.docx
作品登记申请表 原件 0 电子 - 申请人自备 国家版权局官网 作品登记申请表(示例).doc 作品登记申请表.doc
著作权人身份证明(长期居住山东省内的省外人员需上传) 原件或复印件 0 电子 - 政府部门核发 派出所或高校制发的居住证明 居住证.jpg 居住证.jpg
作品归属方式证明(作品为2人及以上合作产生) 原件或复印件 0 电子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合作协议.jpg 合作协议.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登录“政务服务平台”,填写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备案申请表,上传已签署的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扫描件、收集并整理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作品登记申请表、作品样本、作品归属方式证明等。可前往当地版权局、版权工作站或政务服务中心的版权登记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也可以登录“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按指引在线提交申请,上传电子版材料。 0 提交成功
初审 区县初审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审核材料完整性,查看是否齐全、有无遗漏;核实材料真实性,对身份证明、权利证明等进行查验;审查作品独创性,判断是否符合著作权保护条件;审查合同(如有)有效性,查看合同条款是否合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若申请材料不合格,登记机关退回申请人,告知需补齐或修改的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正后重新提交。 10 对材料准确完整、合法合规的,初审通过;对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违法违规的初审退回。
复审 初审通过后提交省级平台复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独创性等进行查验,若申请材料不合格,登记机关退回申请人,告知需补齐或修改的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正后重新提交。 5 对材料准确完整、合法合规的,复审通过;对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违法违规的复审退回。
办结 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作出予以登记的决定,并制作作品登记证书,证书内容包含作品登记号、作品名称、作品类别、作者、著作权人等。申请人可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证书;也可以通过线上平台下载电子证书。 0 派发著作权作品登记号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东营市人民政府 东营市东营区辽河路106号 0546-8338229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钟山路909号 0546-8265059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该事项多久组织一次?
解答 没有固定期限,根据实际需要开展。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46-8388009

    投诉邮箱地址:zwfwjd@dy.shandong.cn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8号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09室(督查室)

    投诉网址:http://dyzwfw.sd.gov.cn/dy/icity/ass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