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山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山东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21年8月26日-9月2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31-82960131,专门邮政信箱:山东省济南市A08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