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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度东营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明白纸

发布日期:2026-08-07 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东营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是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百姓受益,为全市居民和家庭提供的政府救助保险。

一、保障对象是什么?

灾害民生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发生事故灾害时,在东营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人员(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和临时外来人员)以及居民住房。

二、保障范围及救助赔付限额是什么?

1.自然灾害(洪涝、干旱、台风、大风、龙卷风冰雹、雷电、寒潮、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等)造成人员死亡的,每人救助赔付15万元造成人员受伤的,每人医疗费救助赔付限额15万元扣除基本医保及其他途径获得医疗补偿金额后据实赔付);造成人员受伤经医治无效死亡的,每人总救助赔付限额为15万元。

2.5种特定意外事故(溺水、一氧化碳中毒、爆炸、火灾、触电)造成人员死亡的,每人救助赔付4万元。

3.自然灾害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的,每户救助赔付限额5万元。一次灾害仅救助1处房屋。无人居住的房屋,车库、车棚、附属建筑物(附属于房屋外部或者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围墙等)以及用于生产、商业性质的房屋和违章建筑不在保障范。房屋救助赔付应用于居民住房修缮或重建。具体赔付标准由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为准。

4.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准备及抢险救灾过程中,造成抢险救灾人员死亡的,每人救助赔付40万元;造成人员受伤的,每人医疗费救助赔付限额40万元扣除基本医保及其他途径获得医疗补偿金额后据实赔付造成人员受伤经医治无效死亡的,每人总救助赔付限额为40万元。

三、启动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赔付?)

上述保障范围1、3项的启动条件为:有关人民政府、自然灾害议事协调机构(专项机制)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保障范围4启动条件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认定为抢险救灾人员。

四、责任免除(不予保障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情形导致的损害,灾害民生保险不予保障:1)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违法犯罪行为、自残自杀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行为;2)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3)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4)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5)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6)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的人身伤亡;7)疾病;(8)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五、如何出险报案?

符合保障范围第1、2、3项情形的由本人或有关受益人直接向承保机构报案(损害发生地不明的,向损害发现地承保机构报案);因自然灾害造成多人伤亡或多处房屋损毁,可由损害发生地村(民委员会报案。符合保障范围第4项情形的由受灾地区有关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案。

六、项目有效期和报案电话是什么?(发生事故或灾害时怎么报案呢?)

本保险项目条款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请您第一时间拨打承保公司电话进行报案。各县区对应承保公司及报案电话如下:

县区

对应承保公司名称

民生保险报案电话

东营区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

0546-7788706

河口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

0546-3995518

垦利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中心支公司

0546-2565579

广饶县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

0546-6453195

利津县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

0546-7788016

开发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

0546-8099877

东营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

0546-7756210

农高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中心支公司

0546-6965519

如需咨询政策,可在工作日办公时间内拨打下列应急管理部门电话进行咨询(请注意:该号码仅限政策咨询,不受理灾害事故报案)。

序号

应急部门

政策咨询电话

1

市直

0546-8380708

2

东营区

0546-8918086

3

河口区

0546-7710765

4

垦利区

0546-2560232

5

广饶县

0546-6922089

6

利津县

0546-5680128

7

开发区

0546-8310302

8

东营

0546-8019190

9

农高区

0546-890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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