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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对东营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1、反馈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考察山东时强调,长期以来,山东省在发展经济中付出的环境代价不小,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督察发现,山东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此认识不够深刻、贯彻不够坚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强。
2、整改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3、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整改措施:(1)扛牢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对习近平总书记每次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每次就生态环保工作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各级各部门单位及时传达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2)强化理论武装。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教学重要内容。
(3)压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级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汇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生态环境领域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
(4)完善政策措施。深入实施生态环保和“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把生态环境作为全市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
(5)严格责任追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5、完成情况:(1)扛牢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省有关要求,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每次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每次就生态环保工作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及时传达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2)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纳入每年度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重要培训教学内容,涵盖进修班、培训班、公务员培训以及师资培训班等。每年在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公务员培训班等党校主体班次,均设置生态文明教学专题,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3)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把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保工作,每年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有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市政府每年汇报全市环境状况与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并落实审议意见,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见效。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生态环境领域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充分发挥各级生态环境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加强工作监督,建立完善的考核办法,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抓环保、管环保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4)完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东营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PM2.5、PM10、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已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超额完成省定“十四五”目标,黄河东营段、渤海黄河口湾区获评全国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5)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按照规定追究责任,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全面落实。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验收情况:2026年4月20日完成自我验收,2026年5月28日取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销号验收意见。
7、公示日期:2026年7月1日至7月1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委办公室督查室反映。联系电话0546-8381867。
东营市委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