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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院所实体机构:
为促进东营市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实体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东营市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根据《东营市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实体机构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25〕9号)、《东营市市校院所合作资金管理办法》(鲁研组字〔2021〕10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6年东营市校院所合作实体机构运行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以高校院所为主体在东营市行政区域内建立的各类实体性研发、培训、协调管理等工作机构,运行管理规范,具有一定的科研管理人员队伍,在东营具有固定的科研办公场所。
2.申报主体2025年度未从东营市财政获得过运行经费支持。
二、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东营市校院所合作实体机构运行补助经费申报书》2份;
2.实体机构本年度未从东营市财政获得过运行经费支持的说明(加盖公章)1份;
3.实体机构设立的依据文件(主要指实体机构所属高校院所与东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无合作协议的,提供其他依据文件)1份;
4.实体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无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不提供本项材料)。
以上材料同时提报PDF扫描件,其中申报书一并提供word版。
三、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6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kcxfzyjy@dy.shandong.cn;纸质版请于6月17日前报送至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发展研究院合作发展处(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黄河路153号油地校融合办大楼6楼609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玉霞 宋宪锐 联系电话:0546-8020302
附件:东营市校院所合作实体机构运行补助经费申报书
东营市校院所合作实体机构运行补助经费申报书2026年.docx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