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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5000043140905/2026-003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应急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监督途径 |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6-03-19 |
| 索引号: | 113705000043140905/2026-0037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应急管理局 |
| 组配分类: | 监督途径 |
| 文件编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3-19 |
语音播报
一、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司法行政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二、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东营市应急管理局
投诉电话:0546-8318565
信函投诉:东营市府前大街95号
三、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8:30-11:30 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办公电话:0546-8336631
办公地址:东营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