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4282/2025-33573 | 发文字号: | 东政发〔2025〕6号 |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 | 自然资源 |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失效日期: |
113705000045054282/2025-33573
语音播报
东营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营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5-2027年)》的通知
东政发〔202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东营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营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加快海洋强市建设,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以经略海洋、建设特色型现代海洋城市为目标,着力培育壮大海洋产业,着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着力建设海洋特色港口,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突破145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
1.推动现代海洋渔业提质增效。实施蓝色种业振兴计划,开展大宗养殖品种商业化育种联合攻关,加快建设北方水产种业“硅谷”,抢占水产种业创新发展制高点。推进国家级渔业绿色循环发展和省级对虾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建设,大力发展工厂化设施渔业,实现养殖规模倍增。推广多营养层级生态立体养殖模式,培育海洋牧场、光伏、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打造环渤海高效生态渔业先行区。规划建设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区,引导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培育黄河口名优水产品牌,促进渔业全产业链发展。到2027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63万吨,水产品加工能力提高到10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2.推动海洋化工业高质量发展。以“耗氯、耗氢”2条产业链为重点,推进氯碱化工与石油化工、氟化工、硅化工、光伏风电等产业的横向耦合,构建氯碱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融合创新发展新模式。深化与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合作,推动海洋石化产业提质扩量。到2027年,全市海洋化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000亿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
(二)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行动。
1.科学布局海洋新能源业。依托海上风光等资源优势,统筹推进风光储氢等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进渤中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实现省管海域风电场址建成并网,启动国管海域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合理规划布局海上光伏项目,加快鲁北基地、HG14等项目建设,促进光伏产业规模化、商业化发展。加强电网、储能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储输消纳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2.提高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竞争力。高标准建设全国石油装备与工程技术公共创新基地,开展深水井口、采油树、海洋高端钻杆等海洋油气开采设备研制和技术创新,研发认定一批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积极对接大型海洋装备生产制造企业,深入开展协作配套,融入全球海工行业供应链体系。深化省级东营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优质企业落地,推进东营风电装备测试认证创新基地建设,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海上风电装备共性技术平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油地校融合办)
3.培育壮大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充分利用黄河三角洲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优势,加强与涉海医药科研机构、知名海洋生物医药企业合作,加快开发甲壳素、虾青素、海参肽等海洋功能性食品和海洋生物新材料系列产品。支持垦利区、利津县、黄三角农高区规划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立海洋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
4.突破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支持沿海工业园区新上海水淡化项目,加快海水淡化在沿海电力、化工等高耗水行业的规模化应用。深化海水资源深度梯级开发利用,加强海水淡化浓盐水制盐、制碱、提溴等高值化应用,打造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到2027年,全市海水淡化产能达到15万吨/日。(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海洋服务业集聚发展行动。
1.提升海洋旅游业发展层次。突出黄河口国家公园创建带动效应,规划建设重点海洋文旅项目,培育“黄河入海”世界级旅游线路。申请举办“沿着黄河遇见海”系列活动,开展渔民开海节、赶海拾贝旅游节等特色活动,进一步叫响“看完黄河来赶海”文旅品牌。(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体育局)
2.培育海洋服务新兴业态。加强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开发一批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定制金融产品。积极开展海域使用权、蓝碳收益权等抵押贷款业务,扩大全市优势特色水产养殖保险覆盖范围,积极发展船代、货代等配套服务和评估、咨询等高端服务,加快培育海洋工程勘查、海洋检测认证、海洋环境评价等海洋技术服务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人行、东营金融监管分局)
(四)海洋特色港口攻坚突破行动。
1.加快重点港航项目规划建设。开展东营港15—20万吨级航道和10万吨级中海油仓储配套码头、北防波堤液体散货码头、南防波堤LNG码头等大型深水泊位集群规划论证,推进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及配套工程、10万吨级内航道南支段等项目,加快建设7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建成亿吨深水大港,打造黄河流域重要出海口。推进广利港区北方风电制造母港和河海联运项目建设,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到2027年,全市港口吞吐量达到1.2亿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东营海事局)
2.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强化东营港区与中心城区、重点产业园区高效衔接,推进石油化工、新材料、有色金属等重要加工制造产业向港口聚集发展,形成港产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拓展港口服务功能,推动国家粮食储备项目落地,加快煤炭储备项目建设,构建“西煤东运”“北煤南运”新出口。规划提升仙河镇,打造高品质临港配套基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东营海事局、中央储备粮东营直属库)
(五)海洋科技创新引领行动。
1.加快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成果转化。开展市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布局建设一批油气勘探、风电装备、海洋渔业等领域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编制海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动态清单,强化与高校院所合作,联合开展海洋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组织“专家企业行”,举办重点产业专场对接会,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精准衔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油地校融合办)
2.加强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推进海洋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鼓励用人单位通过柔性方式引进海洋高端人才。组织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蓝色人才专项、黄河三角洲产业领军人才等省市重点人才工程。依托高等院校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一批海洋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六)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行动。
1.加强海洋污染统筹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湾长制”,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岸滩环境治理。强化入海河流总氮治理和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监管,持续改善入海河流水质,实现总氮浓度有效降低。加强港口环境整治、船舶污染防治,加大海上污染物、溢油防控力度,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水务局、东营海事局)
2.持续开展海洋生态修复。以黄河口国家公园创建为契机,加强黄河三角洲湿地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互花米草防治攻坚、盐地碱蓬恢复、关键物种栖息地保护和原生植物保育等项目,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自然保护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3.系统开展海洋碳汇研究。建设黄河三角洲海洋碳汇监测科研平台,持续开展海洋碳汇生态系统碳储量和碳汇调查监测,建立蓝碳资源数据库。优化海洋碳汇生态系统修复技术,实施滨海湿地增汇、贝藻礁固碳等项目,提升固碳增汇能力。开展海洋碳汇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和蓝碳交易机制,推动海洋碳汇价值实现。(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4.持续保护恢复海洋生物资源。严格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和黄河禁渔制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渔业资源养护,在近岸海域年均增殖放流中国对虾、梭子蟹等苗种10亿单位以上,有效补充和恢复近海生物资源。(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东营海警局)
(七)海上安全治本攻坚行动。
1.强化海洋防灾减灾支撑保障。实施山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项目(东营段),健全完善海上观测平台和警戒潮位标识物等设施,搭建综合应用平台,提升全市海洋灾害预报减灾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强化海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提高海洋预报服务精准度,加强海洋灾害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提升海洋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海洋渔业、海洋油气、海上风电、海洋旅游、港口作业等涉海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建设新型海洋渔业综合管控平台,优化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智能化水平。健全完善海上救援组织体系,深入开展海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海洋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水平。(牵头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东营海事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胜利油田生产运行管理中心)
3.着力推进海上安全协同治理。用好“海上党建联盟”载体,建立健全海上安全工作机制,压实海上安全责任,联合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海洋“三无”船舶综合治理等工作,全力维护海上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东营海事局、东营海警局)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市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政策研究、联合会商,凝聚海洋经济发展强大合力。抓实项目攻坚,制定海洋产业项目推进计划,逐年分解目标任务,强化要素保障,力促重点项目投产达效。强化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健全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实施调度分析、监督评估闭环管理,推动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