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4282/2025-33566 | 发文字号: | 东政办发〔2025〕4号 |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 | 城建、环保 |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7-11 |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失效日期: |
113705000045054282/2025-33566
语音播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营市农贸市场布局优化和
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东政办发〔202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东营市农贸市场布局优化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营市农贸市场布局优化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贸市场服务水平,改善市场经营环境,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更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按照市级统筹、县区主导、分类改造、分批实施的原则,2025年,对至少12个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到2027年年底前,对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办的农贸市场进行布局优化和改造提升,逐步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经营文明的农贸市场。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优化农贸市场布局。结合城市开发建设和居民生活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标准化、智慧型现代农贸市场。对现有功能弱化、安全隐患突出、辐射需求低的农贸市场引导转型或退出。
(二)更新硬件设施。对农贸市场内摊位、柜台等进行修缮或更新,对老旧或损坏的墙面、地面、路面等进行翻新,完善配套给排水、照明电气、通风、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加装标识(警示)牌、护栏、“三防”等经营服务设施,打造整洁明亮、通风良好、无异味的购物环境。
(三)优化经营环境。合理设置功能分区,优化摊位布局,杜绝侵占经营通道和消防通道行为。加强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地面清洁、垃圾处理等日常监管。开展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乱设摊点、私搭乱建、堵塞消防通道等整治工作,实现人流、物流畅通,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
(四)提升农贸市场智能化水平。鼓励摊位配置智慧化电子秤和收银支付系统等感知设备,提升终端数字化水平。推动增设信息公示系统,实时显示交易产品相关信息,实现“一屏统览、一屏可观”。推动安装高清监控设备,实现农贸市场内外全方位、无死角实时监控和追溯。鼓励有条件的经营商户在电商和移动端平台开设网上菜市场,打通线上线下供应链,实现“网上下单、店下配送”。
(五)完善农贸市场服务功能。在农贸市场内设置专门食品快检室,对市场内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公示检测结果,确保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和休息区,为消费者和经营业户提供休息、饮水、咨询、投诉受理等服务。增设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等便民设施,统筹设置施划停车泊位,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鼓励拓展服务功能和引进新兴业态,支持划定专门区域设置便民流动摊位。
(六)提升本质安全。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农贸市场内钢结构建筑进行结构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分级实施改造。全面排查农贸市场内用电、燃气、消防等设施设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更新改造。
二、工作分工
(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共同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布局优化和改造提升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方案制定、标准设计等工作;负责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消防验收备案等工作;指导属地做好改造提升过程中临时市场的设置;指导属地开展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治理和流动摊点管理。
(二)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共同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布局优化和改造提升工作;负责选取具备条件的农贸市场推广电子计价秤智慧化应用;加强对改造提升实施中临时设立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农贸市场内部各功能区的划分、智慧监管等工作。
(三)市公安局。负责农贸市场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合理施划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治理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四)市财政局。负责拟定农贸市场布局优化和改造提升财政奖补政策和激励机制。
(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农贸市场规划工作,保障农贸市场建设用地,协助做好改造提升方案审批,并做好农贸市场周边违章搭建认定相关工作。
(六)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业态布局工作;参与农贸市场经营秩序规范整治和环境提升工作。
(七)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卫生防疫工作。
(八)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相关手续审批工作。
(九)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涉及的消防内容提供技术支持,参与消防设施改造方案论证;负责对临时设置及改造提升后的农贸市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
三、实施步骤
(一)调研摸底阶段(2025年7月底前)。
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对全市农贸市场经营业态、建筑质量、消防安全、道路设置等进行调研摸底,全面掌握农贸市场现状。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5年8月—2027年11月)。
1.制定改造方案。各县区(含市属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下同)按照先急后缓、分批实施的原则,先组织对农贸市场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经营环境等进行综合评估鉴定,再“一场一策”制定改造提升方案。根据改造标准和改造内容,将改造类别分为智慧型、标准型和便民型。引导新建农贸市场和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成区内农贸市场按照标准型、智慧型农贸市场确定建设改造提升方案。
2.开展施工设计。根据改造提升方案,各县区组织市场开办单位(含权属单位,下同)开展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施工设计工作。市场开办单位可通过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开展施工设计。
3.实施施工改造。各县区组织市场开办单位按照施工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相关职能部门在改造提升过程中做好指导监督工作,确保项目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同时协助市场开办单位做好临时农贸市场的设置工作。
4.组织竣工验收。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完成后,由住房城建管理、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市场开办单位申请竣工验收,自然资源和规划、商务、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根据确定的改造标准组织联合验收,实现改造“完成一个、验收一个、交付一个”。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7年12月)。
由住房城建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改造提升完成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持续巩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成果。
四、资金筹措
(一)市场开办单位做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筹措工作。鼓励市场开办单位通过社会融资、申请政策性资金等方式筹措改造提升资金。
(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完成后,市级财政按照不高于审计值的30%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具体补助办法由市住房城建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并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农贸市场布局优化和改造提升沟通协调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手续办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分类分批组织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稳妥做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期间商户临时安置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农贸市场布局优化和改造提升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贸市场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