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00MB28575342/2025-010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组配分类: | 执法依据 |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5-04-28 |
| 索引号: | 11370500MB28575342/2025-0108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 组配分类: | 执法依据 |
| 文件编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4-28 |
语音播报
市文化和旅游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区划名称 | 实施机构 | 部门职责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 备注 |
1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负责管理全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 | 艺术考级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部门规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2004年6月文化部令第31号发布,2017年12月修订)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艺术考级的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艺术考级活动。” 2.【规范性文件】《山东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鲁文教〔2018〕7号) | |
2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负责假日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应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 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行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通过,2017年11月修正)第六章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 | |
3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指导文物保护工作,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 实施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督促检查落实文物保护安全措施 | 行政检查 |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2010年9月通过,2017年9月修改)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制定重大文物安全事故防范预案,督促检查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收藏单位落实文物保护安全措施,加强对民间收藏文物流通的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 |
4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指导抢救、征集和管理社会流散文物,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文物市场 | 对文物经营活动、文物市场、民间收藏文物流通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管 | 行政检查 |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2010年9月通过,2017年9月修改)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文物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和场所内可能涉及非法文物交易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对前款规定单位和场所的巡查制度;必要时,可以派员进驻市场,对涉嫌文物购销经营活动进行现场监管。” | |
5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及博物馆的建设与发展等工作 | 博物馆及其行业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 行政检查 | 1.【行政法规】《博物馆条例》(2015年2月国务院令第659号)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和博物馆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对博物馆陈列展览的指导和监督。” | |
6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监管旅行社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工作。 | 对旅行社行业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有权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一)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二)旅行社的经营行为;(三)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
7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指导监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1.【行政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电信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分别实施有关监督管理。 | |
8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指导监管艺术品经营活动 | 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1.【部委规章】《《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三条 文化部负责制定艺术品经营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国艺术品经营活动,建立艺术品市场信用监管体系。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建立专家委员会,为文化行政部门开展的内容审查、市场监管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 | |
9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指导监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 | 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1.【部委规章】《《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文化部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活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审批,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 第八条: 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 |
10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指导监管营业性演出活动 | 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1.【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管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 |
11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指导监管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1.【行政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 |
12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创作生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 对播前审查、重播重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行政法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国务院令第228号,2020年11月修改))第五条:“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广播电视行政管理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第三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播前审查,重播重审。” | |
13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创作生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 对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和质量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行政法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国务院令第228号,2020年11月修改)第五条:“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广播电视行政管理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第三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增加国产优秀节目数量,禁止制作、播放载有下列内容的节目:(一)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二)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三)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四)泄露国家秘密的;(五)诽谤、侮辱他人的;(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 |
14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负责行业监管,规范广播电视播出秩序 |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引进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部委规章】《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2004年广电总局第42号令)第三条:“国家广电总局负责境外影视剧引进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境外其他电视节目的审批工作。省级广播电影行政部门受广电总局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境外影视剧引进的初审工作和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引进的审批和播出监管工作。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播出境外电视节目的监管工作。” | |
15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负责行业监管,规范广播电视播出秩序 | 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电视剧制作机构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部委规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7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2018年10月修改)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制定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的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管理、指导、监督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 |
16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负责行业监管,规范广播电视播出秩序 | 对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部委规章】《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6号,2021年3月修订)第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全国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节目监管系统,建立公众监督举报制度,加强对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监督管理。 | |
17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负责行业监管,规范广播电视播出秩序 | 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部委规章】《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07年12月20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2015年8月修订)第三条:“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和地方电信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接入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第四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其相关网络运营单位,是重要的网络文化建设力量,承担建设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和维护网络文化信息安全的责任,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接受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和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 | |
18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负责行业监管,规范广播电视播出秩序 | 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部委规章】《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2021年10月修订)第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全国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制定全国视频点播业务总体规划,确定视频点播开办机构的总量、布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 | |
19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负责行业监管,规范广播电视播出秩序 | 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广告播出情况的监管 | 行政检查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通过,2015年9月修订)第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广告,应当遵守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时长、方式的规定,并应对广告时长作出明显提示。”第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第六十八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发布违法广告,……。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暂停媒体的广告发布业务。” | |
20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负责行业监管,规范广播电视播出秩序 | 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节目名称、呼号、内容定位、传输方式、覆盖范围、跨区经营)或节目套数及广播电视站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部委规章】《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8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按照批准的设立主体、台名、呼号、台标、节目设置范围、节目套数、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等制作、播放节目。 | |
21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负责行业监管,规范广播电视播出秩序 | 对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行政法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1990年4月9日国务院批准,1995年5月28日广播电影电视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令第1号发布,2018年9月修订)第十条:“广播电视、公安和国家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管理工作,对违反本办法接收、录制、传播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 | |
22 | 东营市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负责行业监管,规范广播电视播出秩序 | 对安全播出和传输覆盖网秩序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部委规章】《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009年12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令第62号,2021年3月修订)第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