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对东营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0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山东省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突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推进缓慢,截至2021年8月,全省94个市县排水管网排查率总体进度仅为53.4%。全省市县建成区内雨污合流管网共计3434公里,潍坊、临沂、德州和聊城等市合流管网均在300公里以上。德州市上实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8万吨/日,2011年建成投运以来,一直未配套建设污水进厂管网,企业长期从东沟箱涵抽取雨污水进厂处理,雨季时大量未及时抽取的污水全部流进岔河。
二、整改目标
2023年底前,完成剩余管网排查任务。2025年底前,完成30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
三、整改时限
2025年底前。
四、整改措施
(一)我市污水管网排查率为65.1%,下步将加强城市排水管网排查力度,在原有排查的基础上,对剩余34.9%的污水管网进行排查,2023年实现排查率100%。
(二)组织开展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摸底调查,制定改造方案,分年度确定改造任务,其中2021年完成2.5公里,2022年改造5.4公里,2023年改造3.1公里,2024年改造9.7公里,2025年改造9.3公里。
五、完成情况
(一)系统谋划,科学编制工作方案。东营市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印发《东营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东办发〔2022〕10号),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问题,逐一确定整改目标、整改事项、整改措施。结合省市工作要求,实施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程,编制《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市政排水管网,开展雨污合流管网改造。
(二)综合施策,全面开展管网排查。以泵站收水区域为一级网格、市政道路为二级网格、建筑小区为三级网格,建立雨污水“双链条”独立排查体系,综合利用电子潜望镜、闭路电视等先进技术和检测手段,横到边、纵到底排查市政管网混错接点。到2023年底,管网排查率达到100%。
(三)提质增效,有序推进管网改造。统筹推进施工运营。推行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模式,完善运维管护体制机制。紧扣任务目标,系统梳理市、县(区)工作任务,列出责任清单、挂出“作战图”,分门别类细化工作内容,实现工程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实效化,全市完成75.25公里市政道路雨污合流管网改造。
六、验收情况
市水务局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0项整改任务进行了自我验收。完成自我验收后,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请省级验收,2025年4月7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验收意见,认为我市达到销号标准。
七、公示日期
2025年4月14日至4月25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东营市水务局,联系电话:0546-8305659。
东营市水务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