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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2025-03-31
东营市公安局
语音播报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5年5月10日起,正式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另重新公示8处测速设备设置地点及限速值,实时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超速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按规定停车、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录入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

一、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1、河口区兴河大道与顺河路路口

2、河口区顺河路与利六路路口

3、河口区顺河路与滨渤路路口

4、河口区河庆路与滨渤路路口

5、河口区北外环与滨渤路路口

6、河口区河祥路与海康路路口

7、河口区河祥路与海宁路路口

8、河口区孤岛镇共青团路与永兴路路口转盘西南角(严管街)

9、河口区孤岛镇共青团路与永兴路路口东侧200M处(严管街)

10、河口区孤岛镇共青团路与永兴路路口东侧400M处(严管街)

11、河口区孤岛镇共青团路与永乐路路口南侧100M处(严管街)

12、河口区S315与槐林路路口以北200M处,限速70KM/H

二、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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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道路信息发生变化,现对辖区8处测速设备设置地点重新公示

固定测速设备(7处):

1、河口区G340与河埕路路口以北2400M处,限速70KM/H

2、河口区S315海瑞加油站附近,限速70KM/H

3、河口区海宁路汇海医药化工门口,限速70KM/H

4、河口区河孤路军马场实验学校附近,限速70KM/H

5、河口区河孤路孤岛高速出口附近,限速70KM/H

6、河口区滨渤路4KM+850M处,限速70KM/H

7、河口区海昌路山东晨阳菌业有限公司门口南510M处,限速70KM/H

区间测速设备(1处):

河口区河孤路军马场实验学校附近至河孤路孤岛高速出口附近,限速70KM/H。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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