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00MB28575342/2025-007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
| 索引号: | 11370500MB28575342/2025-00704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 文件编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
语音播报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 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 实施机关 | 处罚日期 |
1 | (东)文综罚字〔2025〕01号 | 东营慧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 2024年7月1日,东营慧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不具备组织出境旅游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与游客签署了港澳双飞5日游出境旅游合同一份(编号SD240701TK6NEZ),开展了招徕、组织出境旅游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柒仟肆佰元整(7400元);2、罚款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 );3、停业整顿15日。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2025/3/18 |
2 | (东)文综罚字〔2025〕02号 | 石某 | 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 2024年7月1日,东营慧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不具备组织出境旅游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与游客签署了港澳双飞5日游出境旅游合同一份(编号SD240701TK6NEZ),开展了招徕、组织出境旅游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 2025/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