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5年4月24日起,正式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遮挡污损号牌、驾驶机动车超速、违反规定停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通过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以及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一、固定式测速设备地点及限速值
1、垦利区胜坨路万达电缆厂路段,限制速度为70KM/H
2、垦利区德州路与省道S507路口西侧路段,限制速度为80KM/H
二、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
1、垦利区胜兴路兴隆花园小区路段
2、垦利区胜坨路万达集团公寓路段
3、垦利区德州路与省道S507路口
4、垦利区德州路与022乡道(东)路口
5、垦利区德州路与南展路路口
6、垦利区德州路与X013胜利路路口
三、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