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播报
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对东营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3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山东省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倾倒案件仍呈高发态势。潍坊昌邑市2011年开始露天堆放的印染污泥和化工污泥直到2021年4月才清运,近20万吨污泥被层层转包处理,部分已被非法处置。其中,青岛金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将2万多吨污泥倾倒在土坑中,污泥渗滤液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高达1790毫克/升、620毫克/升;枣庄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接收的1.7万吨污泥违法倾倒在废旧港口。其中,潍坊昌邑柳疃堆场污泥有500吨流入我市。
二、整改目标
全面排查危险废物问题隐患,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三、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整改措施
(一)已按照《山东省“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完成了市级评估,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现场抽查。
(二)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固废排查整治“回头看”和历史遗留问题“大走访”。
(三)严厉打击涉废环境违法行为,落实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对发现的涉废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五、完成情况
(一)妥善处置,消除污泥堆存风险。2021年10月接到山东润祥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500吨污泥堆存在利津县陈庄镇集贤小学南一煤场内的线索通报后,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了查勘,经询问相关人员,该煤场500吨污泥已进行清理,转运至无棣县京棣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用于烧结煤矸石多孔砖,无棣县京棣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出具了接收证明,现场查勘已无堆存污泥。2023年3月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再次开展现场核实,未发现污泥堆存。
(二)举一反三,坚决守牢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底线。一是组织开展2021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抽查企业105家,其中产废企业82家、经营单位23家,发现并整改问题264个;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对15家企业开展现场评估,组织对反馈的50个问题进行整改,全部完成问题整改。二是组织开展了工业固废排查整治“回头看”和历史遗留问题“大走访”活动,采取进村入户走访、座谈等方式,排查梳理涉废历史遗留问题点位31个,已全部纳入全市涉废遗留问题点位监管清单,“一点一策”推动科学分类治理,14处已完成现场清理,14处实施工程或者制度管控措施,3处正在清挖治理。三是全面落实《山东省“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2021年来围绕生态环境工作重心,持续组织开展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抽查企业比例符合省要求,并坚持以省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促进了全市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持续发力,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全市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全市公安环保协同办案意见》《关于建立公安检察环保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长效机制的意见》,坚持联席共商与重大案件主动商请检法提前介入机制,持续开展“双打”联合执法行动,保持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二是是强化联勤联动,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840人次,检查企业1421家次,立案46起,罚款金额709.66万元,涉嫌犯罪案件22件,涉及损害赔偿案件5起,赔偿金额2532.8万元。三是公安机关坚持“打源头、斩链条、摧网络”全链条全环节打击,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一追到底、绝不姑息。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4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9人,移送起诉人数207人,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协助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000余万元。
六、验收情况
2024年11月市生态环境局成立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3项整改任务进行了自我验收。完成自我验收后,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向省生态环境厅提请省级验收,2024年12月省生态环境厅对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2025年2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出具验收意见,认为我市达到销号标准。
七、公示日期
2025年2月25日至3月10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东营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46-8331789。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