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播报
3月1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刘明星,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杨树华,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庞海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崔利滨,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刘明星
一、2024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组织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创新实干,担当作为,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不断优化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出台实施食品安全“三书一函”等7个文件,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工作体系,全市包保督导完成率100%。“千企万坊食安护航”行动卓有成效,罐车运输植物油、肉类产品、“特供酒”等专项整治扎实有力,1起案件推荐为全国典型案例,1起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完成食品抽检1.3万批次、“你送我检”“你点我检”等快检食用农产品21.26万批次。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不断深化。全市学校、养老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成率达100%。聚焦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小切口”,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代表等参与校园食品全过程监督检查,形成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护航群众用药安全。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加大药品经营使用环节检查力度,全市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021家、使用单位1792家,覆盖率100%。部署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精准掌握药械网络销售监管底数,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等方式,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366家。医疗器械质量相关领域专项整治、化妆品领域“净网清源”专项整治有序推进。严格实施药物警戒制度,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我市上报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报告8151例,二、三级医疗机构药械安全监测上报覆盖率均达100%,药械化预警监测全面提升。
(三)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守护群众消费安全。结合实际制定《2024年全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东营市重点工业产品市级监督抽查计划》,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电线电缆、农用薄膜、手提式灭火器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324家。聚焦专业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开展燃气具及其用品质量监管,严查销售“问题灶”“问题阀”等行为,检查相关销售单位363家。紧盯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产品,对成品油等42种产品开展市级监督抽查,抽查产品564批次。
(四)强化特种设备监管,守住群众安全底线。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深化落实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整改问题隐患5460项。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面对面”谈话,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追溯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扎实推进。鼓励引导住宅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入梯阻止系统,印制发放《电梯安全知识》等宣传材料近万份。建立东营市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图文、视频、实物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发挥特种设备科普知识教育、科学兴趣培养、安全知识培训的功能,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五)加强民生计量保障,构建群众放心屏障。制定实施《深入开展居民燃气、水、电计量和价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检查供气、供水、供电企业32家,检查各类计量器具230余台。聚焦医院、学校、海鲜市场、农(集)贸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等关键场所,开展电子计价秤销售、使用、维修全链条检查,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140家,检查电子计价秤3027台,查处电子秤计量违法案件26起。督促112家集贸市场和超市落实主体责任,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平秤”176台。推出“东营掌上砝码”微信小程序,消费者可通过该程序查询自己的手机重量,在购物称重时,称量自己的手机来检验监督商家的计量器具是否准确,实现手机变砝码功能,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突出标准引领作用,助力消费提质升级。出台《东营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提标助企“三全行动”。全市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6项。建设国家标准馆东营分馆,打造标准服务新窗口。5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获批或公示,9个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通过验收评估。申报国家级、省级标准验证点等17个标准化创新项目。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盐碱地综合利用分技术委员会在省黄三角农高区成立,为全国首个盐碱地综合利用领域标委会,6项省级地方标准获批立项。
(七)开展广告专项治理,净化消费市场环境。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持续强化对医疗、药品、保健品等重点领域发布“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深入推行分类监管,确定互联网主体270户,开展重点监测。联合教育、住建等部门,在高考、建造师资格考试期间,加强市场执法,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整治,清理利用教辅材料、校服校车等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开展教育培训广告联合执法。加强公务员培训、教育培训广告监管,筛查相关广告2978条。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排查大型显示屏、广告设施、广告站牌400余个。
(八)多措并举协同发力,凝聚消费维权合力。联合文旅部门举办山东省黄河流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联盟暨东营市名优商品(服务)展示会,对沿黄九市消协联动和消费推介做出成功探索。拓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覆盖面,加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2024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共接收投诉举报25600件。其中,投诉22346件,同比下降3.96%;举报3254件,同比下降20.13%。
二、2025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打算
2025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紧紧围绕中消协提出的“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聚焦消费环境打造,强化消费维权,有力有效有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
(一)创新监管举措,构建立体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一是聚力抓实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机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打造食品生产示范企业,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农村地区食品供货商、经营店规范提升行动,聚力打造培育一批食品经营规范示范单位,力争到年底,实现全市农村食品供货商和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全覆盖。持续加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大宗食材供应商、餐饮具清洗消毒、加工制作过程等重点环节实施严格监管。积极开展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推动“清洁厨房”建设向餐饮集聚区延伸,加大外卖餐饮的监管力度,确保合规经营。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着力提高问题发现率,高质量完成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二是聚力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围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产品目录,做好电动自行车、燃气具等49类重点产品质量监管,创新监管模式,加大监督检查、抽查力度,保障重点领域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深入推进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应用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三是聚力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深化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强基固本年行动,建立安全责任清单闭环管理机制。严查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推进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和动态清零。强化特种设备安全事前管控,加强风险研判和应急处置,及早发现处置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特种设备监察能力建设,以特种设备领域“清源强基”行动为抓手,提高全市特种设备各领域人员业务素质,促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规范化建设。
(二)创新制度设计,构建科学高效的药品监管能力体系。一是健全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食药安委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各方责任、重点工作落实落细。健全“市县联动”风险防控机制,促进监督检查与执法稽查、质量抽检有效衔接。二是健全完善风险排查防控机制。以单体药店、基层诊所、网络销售为重点单位,以疫苗、血液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质量体系运行、购销渠道、储运管理为重点环节,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农村药店、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经营使用“合规”行动。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开展药械化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持续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推动药物警戒体系建设,提升全市药物警戒能力水平。通过警示教育、督导检查、普法宣传等方式,督促经营使用单位开展风险隐患自查整改。三是健全完善药品监管联动机制。加强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深化监管网格与社会服务网格“两网”联动,推进远程监管、重点品种追溯系统对接应用。
(三)创新方式方法,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保障体系。一是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推动存量政策措施定期动态化清理,及时发现和纠正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围绕民生等重点领域及重点市场,加强公平竞争执法。二是加大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力度。强化“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探索“无感”监管。加强对重点互联网媒体、直播带货主体广告监管,从严从重打击编造虚假或误导信息、夸大产品功效、违法广告等行为。三是加大优化消费环境行动力度。深入开展放心消费行动,扩大放心消费覆盖面。培育更多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推进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公示常态化,力争全年新增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400家,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大型商超开展“先行赔付”典型示范行动。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提升行动,在社区、商场、景点、平台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消费纠纷源头解决。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缺斤短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典型案例曝光,持续释放震慑效果。充分发挥消协职能作用,常态化发布消费警示,高效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问题。筹备召开黄河流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大会,促进黄河流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体化发展。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多关心、多支持,多呼吁、多监督,让我们携手一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答记者问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共筑满意消费”,“共筑”体现在哪些环节?“满意消费”是让消费者在哪些方面满意?请为我们介绍一下。
杨树华
自1997年开始,中国消费者协会每年确定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已成为深具影响力的消费维权工作品牌。2025年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主题的涵义是:各级消协组织要以提升消费体验为目标,强化消费维权,助力消费政策,传播消费知识,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切实肩负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推动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年主题具体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促进高品质消费,让消费者对消费内容更满意。二是促进高质量维权,让消费者对消费过程更满意。三是促进高水平共治,让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更满意。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执法监管是打造放心消费环境的重要保障,2025年市场监管部门部署了“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请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有关情况?
庞海霞
从2021年开始,市场监管部门持续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闹心事”“烦心事”。在2024年铁拳行动中,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民生领域违法案件841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23件,6件案件入选省局典型案例;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我市12315效能评估评价工作位居全省第一位。2025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国家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
(一)聚焦民生关切,确定查办重点。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将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消费领域突出问题,紧扣民生主题,以“打假、处劣、治虚、惩偷”为主攻方向,确定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偷工减料、缺斤短两、非法改装、商标侵权、虚假广告、“霸王条款”、“幽灵”外卖等民生领域痛点问题作为案件查办重点,通过“小切口”贴近“大民生”,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回应民生所需、民意所盼。
(二)坚持“过罚相当”,强化执法效果。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情节轻微、危害小的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罚,认真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从重处罚;强化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切实做到执法有温度、处罚有力度,努力打造民生领域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突出“打宣结合”,形成社会共治。坚持打击和宣传同步推进,创新宣传方式,综合运用线索征集、新闻发布、科普宣传、专家解读等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有计划、有系统地开展多维度立体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辨识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定期曝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释法普法、警示引导作用,持续释放警示震慑效果,努力营造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
大众网东营记者站记者
3·15是广大消费者的节日,为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环境优化,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费者协会在今年3·15期间做了哪些活动安排?
杨树华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消费者协会“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要求,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营市消费者协会在今年3·15期间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召开3·15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主要工作和2025年工作任务,解读政策,通报重点工作。
二、发布2024年度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十起消费维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从2024年度处罚的消费侵权案例中整理出十起具有不同方面代表性的案例,对外公布,警示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三、发布2024年度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十起消费维权调处典型案例。从2024年度调处的消费维权案例中整理出十起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对外公布,引导消费者提升维权意识。
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3月14日在东营银座家居广场举办,围绕中消协2025年“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受理消费者投诉、辨假识真等现场活动,深入挖掘消费潜力,着力营造安全放心、优质满意的消费环境,切实提高群众的消费意愿和消费信心,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开展3·15好视频征集发布活动。市消费者协会、市金融消费者协会联合向各商业银行以及保险公司、通信企业等相关单位下发通知,征集3·15维权视频,并择优在市市场监管局公众号和相关媒体发布。
六、发布系列消费警示。市消费者协会在3·15前后集中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提升维权意识,科学理性消费,有效规避消费陷阱,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七、开展“3·15放心消费齐鲁行”活动。根据上级安排,开展“3·15放心消费齐鲁行”活动,引导我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提供一定的优惠让利,承诺无理由退货,激发消费活力。
鲁中晨报记者:
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广大消费者开展消费教育是消费者协会的一项重要职能。请问市消费者协会在这方面有什么工作打算?
崔利滨
首先,感谢您对市消费者协会工作的关心,近年来市消费者协会将工作重心前移,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工作。今年,市消费者协会将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进”宣传教育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切实发挥市消费者协会讲师团的作用,开展消费维权宣讲。对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和广大消费者进行培训,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社区、农村、学校、机关、军营。二是利用重要的节日开展消费教育。拟于6月1日儿童节到学校开展消费教育,拟于8月1日建军节到军营开展消费教育,拟于春播时节到农村开展消费教育,拟于消费旺季到机关、社区开展消费教育。三是加大新闻报道力度,把活动宣传出去,进一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效果。四是通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进”宣传教育行动,引导消费者文明消费、理性消费,提升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消费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能够有效规避消费陷阱,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净化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保条例》等法律法规更加广为人知、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