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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2025-02-10
东营市水务局
语音播报

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有关要求,拟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公示。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违规取水问题突出。一些地方认为“黄河在山东入海,不多用就浪费了”,抱着“不管超不超计划都得给我水”的心态,长期超量取水。东营、德州、滨州、泰安四市合计年均超计划取水达11.47亿立方米。

二、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严格总量控制,推进黄河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一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深化水资源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控制用水总量,逐步提升用水效率。出台《东营市取用水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深入推进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等制度文件,强化节水控水管理。二是开展“四水四定”研究。在全省率先开展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研究,编制《东营市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专题研究报告》和《东营市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工作方案》,推进各领域、各行业、各环节适水优化。我市四水四定改革经验做法走在全省前列,被省委改革办以《山东改革专报》形式上报中央改革办,被省新闻联播、省水利厅改革案例推介。三是推进节水控水立法。《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于2023年1月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

(二)科学制定黄河水资源超载综合治理方案,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将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成效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纳入考核。

一是推进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各县区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于2022年12月通过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通过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我市2021—2023年三年平均引黄实际耗水量小于上级下达的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完全达到解除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要求。2024年以来,顺利通过黄委评估组现场评估,赴黄委接受评估质询,赴水利部接受技术复核,各级领导3次带队到黄委了进行沟通汇报。2024年5月7日,黄委水资源局向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报送我省黄河干流地表水超载地区评估成果,指出:“2021—2023年东营市黄河干流地表水耗水量分别为6.55亿立方米、7.31亿立方米、7.21亿立方米,年均实际耗水量7.02亿立方米,小于年度水量调度计划7.28亿立方米;2021—2023年东营市黄河干流地表水实际耗水量均值小于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均值。经评估,东营市黄河干流地表水不超载。”2025年1月14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评估结果的通知》,认定我市完成黄河干流水资源超载治理任务,并解除新增黄河水取水许可的限制。二是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制定“十四五”及分年度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三是将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成效纳入市对县区及开发区的考核。倒逼各县区及开发区严格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三)强化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科学用好外调水,鼓励利用再生水,推动水资源科学配置和合理利用。

一是推进长江水与黄河水水权交易(水源置换)。在长江水难以到达的区域采取用长江水与黄河水置换的方式保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用水。2021年至今,共推动水权交易12笔2.53亿立方米,其中市内水权交易9笔0.54亿立方米,省内水权交易3笔1.99亿立方米,大幅提升长江水消纳水平,2023-2024调度年,全市调引长江水1.27亿立方米,超额完成省定我市1亿方的长江水年度消纳任务。相关案例被水利部《水利改革动态(2022年第15期)》予以刊载肯定,入选全省2023年上半年督察发现的16个改革典型经验和《山东省水利改革创新典型案例(第二批)》。二是逐步提升非常规水使用力度。在年度双控目标中明确非常规水最低使用量,倒逼各县区深挖非常规水利用潜力。严格规划水资源论证审查,要求园区结合实际配置一定比例再生水,化工园区不少于35%。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日产淡化海水5万方工程建成并投产使用。三是推进广饶县地下水封井并网,加快工业水源转换。关停工业水厂覆盖范围内生产用地下水井240眼。组织实施工业水源转换管线延伸工程,形成以高店水库和淄河水库为水源、工业水厂为处理调度中枢、贯通各大工业集聚区的工业供水体系,通过“引水补源”,解决了广饶县工业“缺水”和地下水超采问题,实现向全县87家企业供水,广饶县工业每年使用地下水由2020年的2888万立方米压减到2024年的152万立方米。实施广饶县南部井灌区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封井150眼,农业灌溉压减地下水开采量560余万立方米。

(四)严格执行总量管控预警制度,建立引黄供水台账,及时通报年度用水计划。

一是严格用水管控。严格控制7.28亿年度引黄指标,密切关注黄河引水情况,建立年度引黄供水台账,根据各县区、功能区引黄情况适时提出预警,将引黄水量控制在调度年引黄指标内。二是严格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实现全市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取用水户和公共供水管网内年用水量1万方以上工业和服务业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三、整改成效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整改任务各项整改措施已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完成,规章制度日益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更加健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达到整改目标,通过省水利厅销号验收。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水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22日(10个工作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东营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546—8316897

电子邮箱:dyszy@126.com

通讯地址:东营市东城沂河路45号

邮         编:25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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