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014X/2025-002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5-01-23 |
|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014X/2025-0020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 文件编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1-23 |
语音播报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文字解读
一、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二、数据统计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主动公开信息2312条(公开载体包括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东营发改”微信公众号)
2.修订公开部门规范性文件7件,具体情况如下:
(1)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东发改产业〔2019〕150号),自2019年7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7日。文件到期失效重新发布。
(2)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东发改价格〔2021〕85号),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文件到期失效重新发布。
(3)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东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延期执行超限运输车辆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价格〔2021〕313号),自2021年12月2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7日。文件到期失效重新发布。
(4)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中心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东发改价格〔2021〕233号),自2021年11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4日。文件到期失效重新发布。
(5)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河三角洲动物乐园门票价格的批复》(东发改价格〔2021〕212号),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文件到期失效重新发布。
(6)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河口生态旅游区门票价格的批复》(东发改价格〔2021〕211号),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文件到期失效重新发布。
(7)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东营市水务局《关于继续实行非居民和特种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东发改价格〔2021〕192号),自2021年9月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5日。文件到期失效重新发布。
3.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为《东营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4.公开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4项,包括事项(四)、事项(七)、事项(八)、事项(十)。
5.全年行政处罚1项,未发生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事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7次、检查企业10家,开展其他行政检查133次、检查企业128家。
6.发布部门文件及其解读34条,包括能源、价格、粮食、人防等领域。
7.全年召开主任办公会议3次,全部予以公开,其中24-3次东营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作为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从申请方式看,网络平台申请9件、信函邮寄申请3件、电话申请1件;从申请内容看,涉及国民经济计划1件、项目审批5件、价格管理2件、物业收费备案5件;从申请主体看,全部为自然人申请。已全部按时按程序答复申请人,其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3件、无法提供7件,无法提供的原因是我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或者因政策取消缘故申请信息不存在。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年度工作要点
1.按照公开法定原则,梳理制定委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对照目录,应公尽公;
2.统筹公开与保密工作,强化委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制定三级审核流程;
3.完成依申请公开网上手里平台迁移与测试,保障申请渠道畅通;
4.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及时根据工作分工调整情况轮换科室公开专员6人;
5.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进一步强化公开技能;
6.开展高质量图片解读2次、H5动画解读1次、负责人座谈解读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