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014X/2024-04829 | 发文字号: | 东发改能源〔2024〕2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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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9-30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失效日期: |
11370500004505014X/2024-04828
各县区(开发区)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水务、行政审批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部署要求,推动我市地热能规模开发和高效利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地热能样板工程创建工作。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集约节约、提质增效的要求,探索地热能开发利用新模式、新路径,围绕“地热能+”多能互补、地热能供暖“低碳社区”、地热能服务乡村振兴、地热能绿色矿山等,集中打造一批样板工程。按照“先建设、后补贴”的原则,三年内每年择优对不超过30口建设规范、技术先进、示范效果显著的中深层地热开采井,每口井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由市、县两级按照1:1比例共担;对入选省级中深层试点工程的项目,每口井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由省、市、县三级按照2:1:1比例共担。
二、创建条件和标准
(一)基本条件
1.项目单位应为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诚实守信,无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手续齐全、合法合规,过程资料可查询、可追溯。
3.地热能开发利用技术先进、具有推广价值。其中,中深层地热能“取热不耗水”项目,回灌率不低于95%。在落实地下水保护基础上开发利用,不存在抽取后不回灌、回灌率不达标、串层污染以及其他污染地下水等违规情况。
4.项目具有完善的监测监控体系,满足水位、流量、温度、水质等监测需求,运行期间各项监测指标齐全、监测数据完整,接入东营市地热资源开发动态监测系统。
5.项目达到省级绿色矿山遴选条件。
6.建设及运行期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符合环保要求,无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
7.项目供暖(制冷)效果良好,用户普遍满意。
(二)分类标准
1.“地热能+”多能互补样板工程。积极推行“能源岛”运行模式,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建成多种能源集成互补智能化控制系统,地热能能源占比50%以上,推进地热能与太阳能、空气能、工业余热、天然气等至少一种能源互补,实现多元开发、相互支撑,探索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新模式。
2.地热能供暖“低碳社区”样板工程。统筹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和地热能集中供暖(制冷)工程建设,实施化石能源替代,供暖(制冷)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供暖价格不高于当地集中供暖价格标准,探索经济可行、绿色低碳的地热能清洁供暖新路径。
3.地热能服务乡村振兴样板工程。在促进乡村振兴中充分利用地热能,以乡镇和中心村为重点,在做好水资源保护基础上,建设集清洁供暖(制冷)、高效现代农业、养殖业、加工业等于一体的清洁能源产业聚集区,实现地热能供暖与蔬菜花卉种植、食用菌生产、家禽养殖等农业生产,与果蔬、木材、纸张、粮食等物料干燥和处理加工等工商业生产融合发展,树立新型农业现代化生产模式。
4.地热能绿色矿山样板工程。按照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总体要求,以及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新建矿山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环保开采技术、工艺和装备,已有矿山加快升级改造,打造地热绿色矿山样板工程。在依法办矿、合法开采、推广先进技术、高效综合利用地热资源、自动监测、智慧规范管理等方面树立地热绿色矿山建设标杆,实现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企业文化统筹兼顾和全面发展。
三、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应符合创建条件和标准,并按照《关于做好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管理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3〕1049号)要求完成备案(登记)。
2.申报项目包含在运、11月15日前投产运行的项目,项目应结合建设特点,选报“地热能+”多能互补样板工程、地热能供暖“低碳社区”样板工程、地热能服务乡村振兴样板工程和地热能绿色矿山样板工程中的一类,不得多选。“无干扰井下换热、取热不取水”项目作为中深层地热能实验项目单独申报。
(二)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9月30日至10月31日)。申报单位对照《东营市地热能样板工程创建标准》(附件1)要求,编制开发建设方案,填写《东营市地热能样板工程申报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县级能源主管部门。
2.县级审核(11月1日至11月20日)。县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水利等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形成正式推荐文件和项目信息统计表(附件3),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每个项目电子申报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压缩文件包命名为“XX县区(开发区)+XX项目”。
3.市级评审(11月20日至12月10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水务等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东营市地热能样板工程名单,按程序予以公布。
联系方式:0546-8381073
电子邮箱:dysfgwnyjtk@dy.shandong.cn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东营市财政局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东营市水务局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