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500MB2857040A/2024-02719 | 发文字号: | 东建字〔2024〕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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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 | 城建、环保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8-23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失效日期: |
11370500MB2857040A/2024-02718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垦利区城市管理局,东营开发区建设管理部,东营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综合执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提升全市住房城建管理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现将《全市住房城建管理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十五项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住房城建管理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十五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持续改善全市住房城建管理领域营商环境,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聚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一)全部事项“智慧办”。实现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32项证明资料免提交,15类建设企业许可和人员注册事项受理、审批、发证、亮证、验证全程“无证明、智慧化”办理,多渠道归集电子证照入库信息,确保电子证照系统数据完备、可查可验。
(二)高频事项“马上办”。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将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许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等8类47个变更类高频子事项实行“即申即办,马上办好”,承诺办结时限由2个工作日压缩为2小时。
(三)关联事项“集成办”。进一步挖掘企业多次分别申办事项间内在联系,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安许”延续(变更)、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延续+遗失补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延续+升级”、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变更+延续+增补”等8类组合事项实行“一并受理、集成办结”,实现“一套材料一次报、多个证书一并发”,办理时限再压缩50%以上,申报材料再精简30%以上。
二、聚力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打造支撑有力的要素环境
(四)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进一步优化施工图报审流程,与行政审批部门联动,在项目立项前将施工图审查有关政策、办理指南、常见问题等提前告知建设单位,避免建设单位走弯路、多跑腿。针对跨县区项目,优化数字化审图系统,由市直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审查,出具统一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解决建设单位拆分项目,多头报审问题,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查时效。聚焦既有建筑改造、高品质住宅等工程施工图审查难点问题,组织编制《东营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设计审查要点》《东营市高品质住宅施工图审查要点》,助力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高品质住宅项目顺利实施。
(五)优化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主动靠前服务,在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前,各验收部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提前指导,根据项目日常监管情况,将验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告知参建单位,保证项目有充足的时间进行问题整改,将问题化解在验收阶段前。各验收部门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实时征求意见、实时反馈意见,针对争议直接当场协商,及时统一验收意见,提升服务效率。
(六)推动城建档案“一键归档”。创新“互联网+”档案管理新模式,加快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系统建设,构建城建档案机构与建设项目各方主体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建设工程全过程档案的前端服务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电子档案“随时形成、随时收集、随时发布”。积极对接图审系统、工改系统,实现竣工验收档案、工程竣工图“一键归档”。
三、聚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优质完善的服务环境
(七)提振房地产企业发展信心。用足用好购房补贴、房票、“以旧换新”等措施,大力支持新市民、多孩家庭、青年人才购房,指导各县区按需收购存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落实新出台的《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提升支持政策》,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高品质住宅建设试点,提升住宅品质,促进住房消费。
(八)助力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结合我市建筑企业在油气管道施工等方面的优势,加强与重点企业的沟通,帮助优质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形成错位发展格局。加强市场调研,指导企业通过与央企、外地强企合作的方式,全力抢占本地市场。充分发挥外出施工行业党委作用,探索建立抱团合作机制,通过搭建交流平台、共享信息资源等方式,助力企业深度参与全国区域战略。
(九)推进联合报装“一件事”。丰富联合报装方式,线下,推行“一窗通办”,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市政公用服务专区”,集成办理气暖等行业的报装业务;线上强化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由建设单位菜单式选择气暖等报装业务和外线接入审批工作集成办理,持续优化提升报装便利度。
四、聚力深化行业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治理,打造透明公正的竞争环境
(十)规范招投标全过程管理。修订完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优化投标人资质、业绩等条款设置,除资质最低要求外,不得设置其他资格条件,源头破除隐性壁垒。持续深化电子招标投标,实行不见面开标。进一步改进评分办法,建立综合评分法为主,合理低价评分法、最低价评分法为辅的招标评分办法体系,满足不同招标项目实际需求。全面推行“评定分离”,实现招标人权责统一和招标项目“评优择优”,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评定分离”使用率达到90%以上。
(十一)完善招标投标监管制度。实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发布招标计划,扩大项目公开范围,增强竞争力。推行远程异地评标,招标人可以选择异地专家远程进行评标,低成本提升评标安全水平。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取电汇、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等多种形式,对信用评价良好的投标企业减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减少投标人资金压力。
(十二)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查处围标串标、规避招标、评标专家违规评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常态化面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加强与发改、纪检、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线索移交、联合检查等制度,合力打击事前沟通、场外交易等行为,最大限度消除监管盲区。
五、聚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打造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
(十三)“小切口”改善市容环境。以“小切口、大民生”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三件套”(公园、公厕、家长等候区)建设,大力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城市绿道建设改造,深入推进市容环境整治,优化城市路网体系,补齐“短缺路”、贯通“断头路”、连通“林荫路”,构建级配合理、快慢衔接、通行畅达的城区路网系统,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十四)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占道经营、私搭乱建、施工扰民、暴露垃圾、停车管理五大整治攻坚行动,全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居住环境的改善。以城市“运管服”平台为载体,推动各级城市管理平台互联互通,通过全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城市管理精准化和科学化水平。
(十五)全力提升物业服务提质增效。探索建立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机制,健全完善“红黑榜”制度,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巡查测评”,指导群众满意度长期较低的小区依法按程序更换物业服务企业,倒逼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尽快出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着力解决物业管理难点堵点问题,特别是针对住宅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单独制定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使用效果。常态化开展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搭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零距离沟通交流平台,精准解决居民“急、难、愁、盼”问题,实现物业服务“一降两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