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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4-06-05
东营日报
语音播报

6月4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主任陈晓堂介绍,为深入推进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切实提高环境资源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效率,助力东营市经济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我市实际需求,2024年5月7日,在征求相关部门、企业代表、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印发了《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作为排污权交易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范了排污权交易机制,明确了排污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为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提供了保障。通过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使排污单位充分认识到环境资源的有限性,提高排污单位减排意识,由“要我减排”转变为“我要减排”,形成长效减排约束机制,助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为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持续动态的经济激励,最终降低全社会平均污染治理成本,同时为其他优质项目发展腾出环境资源空间。

《办法》共七章三十六条,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有关概念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第二部分包括五个章节,主要规定了排污权核定和有偿使用、排污权交易、排污权储备、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及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三部分为附则,规定了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明确了实施时间和有效期。

对比之前实施的暂行办法,新制定的《办法》增加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扩展了交易标的。在前期确定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为交易标的的基础上,为解决排污单位要素指标紧张的问题,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四项主要污染物纳入交易范围。二是明确了行业参与进程。规定了2025年1月1日前,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有新增排污权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参与,其他行业有新增排污权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需要获取排污权用于正常生产的其他情形的建设项目自愿参与。自2025年1月1日起,所有行业有新增排污权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全部参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通过市场优化配置环境资源,使有限的环境资源空间容纳更多优质项目的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使环境资源要素充分流动起来,促进排污权交易市场更加健康有序。  (记者 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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