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145R/2024-044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职责信息 |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145R/2024-04487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
| 组配分类: | 职责信息 |
| 文件编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语音播报
东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统一行使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派出机构:
1.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东营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属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
2.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河口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属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
3.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垦利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属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
4.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广饶县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属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
5.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利津县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属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
6. 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属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
7.市生态环境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属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
8.市生态环境局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分局,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属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