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500MB2857040A/2024-01465 | 发文字号: | 东建发〔202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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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 | 城建、环保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失效日期: |
11370500MB2857040A/2024-01464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垦利区城市管理局,东营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东营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综合执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工作专班: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4年工作要点》已经2024年第11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住房城建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四个高”“两个高于”工作要求,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打造特色生态城市“升级版”为总抓手,聚焦改善群众居住环境、补齐城市基础短板、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宜居美丽村镇、守牢质量安全底线等重点任务,全力实施十大行动,突出强基转型,深化改革创新,聚力攻坚突破,奋力开创住房城建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实施城市品牌创建行动,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美誉度
(一)积极创建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城市。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统筹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高标准打造一批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项目。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标准,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及居住社区无障碍设施设置率达到100%,既有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及居住社区无障碍改造达标率达到80%,公园广场、独立公厕无障碍设施设置率分别达到100%和80%,营造全龄友好生活环境,争创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
(二)全力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审。坚持“生态园林”“民生园林”理念,组织开展“公园化居住区、公园化单位”示范点建设,持续增加群众身边绿色空间。深入推进“体育健身设施进社区、进公园”活动,探索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配套建设“三件套”设施,常态化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不断提升城市公园服务效能。公园化社区占完整社区的比例达到60%,完成沂山路带状公园、金水幼儿园口袋公园等13处公园游园建设,新开放共享城市公园绿地不少于10处。扎实做好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审工作,科学编制《东营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补齐城市立体绿化、生物多样性监测、防灾避险绿地设施等短板弱项,确保顺利通过复审。
(三)圆满完成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任务。扎实推进城区(县城)清洁取暖建设,完成清洁取暖改造87万平方米,城区(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加快发展农村清洁取暖,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因地制宜选择改造技术路线,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8万户。落实清洁取暖运行补助政策,持续完善清洁取暖长效机制,推动清洁取暖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二、实施居住环境改善行动,切实提高群众生活品质
(四)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整治。聚焦占道经营、私搭乱建、施工扰民、暴露垃圾、停车管理五个方面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行动,切实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实现群众诉求量明显下降,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加强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健全“一委一办一平台”工作体系,发挥城市运管服平台作用,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举办东营市首届数字城管岗位技能竞赛,提升数字城管队伍技能水平。持续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健全“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工作机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着力提升物业服务品质。聚焦小区设施环境完善、业主委员会能力提升、维修资金优化使用、公共收益规范管理、物业管理体制理顺等方面,全力开展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共建美好家园攻坚行动,推动物业服务大提升、小区环境大改善、行业形象大改变。深化“黄河口红色物业”品牌创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0%以上,突出抓好业委会成员履职能力培训。常态化开展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变被动应诉为主动治理,切实解决群众身边“小事”。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效解决老旧小区居民“上楼难”问题。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制度体系,出台《东营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东营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
三、实施民生实事攻坚行动,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六)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以抓好“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为重点,改造老旧小区9个、4363户。“一区一策”确定改造内容、改造方案和建设标准,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项目,依托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补齐一老一幼、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等短板。
(七)持续健全城市路网体系。按照“窄马路、密路网”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加快微循环路网建设,贯通太行山路、河祥路、广胜路等8条城市断头路,提升道路密度和通行能力,逐步形成级配合理、高效便捷的城市路网系统。
(八)加快城乡既有建筑保温节能改造。紧抓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重大机遇,实施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11万平方米、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23万户,实现建筑能效提升不低于30%,每年节约标煤10.5万吨、减少碳排放25.7万吨的目标。
(九)有序实施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配合市供电公司对全市47个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进行改造,实现直管到户,提升小区供配电设施管理维护水平。
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能级
(十)系统实施城市体检。全面落实“一年一体检”制度,科学编制城市体检实施方案,围绕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四个维度,优化城市体检基础指标体系,深入开展专业体检和社区体检,系统全面准确摸清城市发展状况、存在问题,形成高质量城市体检报告,作为城市更新依据。
(十一)强化城市更新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城市更新技术导则,合理确定目标、范围及重点任务,加强用地、规划、审批、金融等政策协同。研究出台《东营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老旧片区综合改造等“十大工程”,以城市更新引领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变,加快打造舒朗大气、生态宜居的特色城市。
(十二)突出城市更新试点引领。抓好广饶县省级试点城市、东辛片区省级试点片区建设,确保顺利通过省终期验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打造城市更新“东营样板”。积极推动省级试点片区扩围,指导垦利区西部城区片区、东营区新区北部片区等申报第二批省级试点片区。高水平实施金湖银河片区等14个片区类更新项目开发建设,以重点区域突破带动城市能级整体跃升。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在城市更新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扎实推进“建设完整社区 共筑幸福家园”三年行动,完整社区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五、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持续推进降碳减污
(十三)提升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水平。出台《东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抓好广饶县、利津县省级绿色低碳县城试点建设。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新增绿色建筑21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前1年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目标。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装配式装修,新开工装配式建筑102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83%节能标准和公共建筑72.5%节能标准,探索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新增海绵城市面积不少于3平方公里。深入开展城市节水宣传,创建省级节水型载体20个,支持利津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
(十四)推动垃圾治理提质增效。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全链条管理体系,探索开展分类投放督导,强化收运环节管理,提高厨余垃圾分类质量,深化宣传教育和志愿服务,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提档进位,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6.5%,创建不少于10个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村庄)。编制《东营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严格建筑垃圾源头管控、中端运输、末端处置,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十五)扎实做好行业环保工作。进一步梳理历次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全力抓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认真准备档案资料,全面开展建筑垃圾、施工扬尘等行业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切实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六、实施房地产业转型升级行动,加快构建发展新模式
(十六)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抓好省“十条政策”“十条措施”的贯彻落实,密切监测市场走势,强化市场需求分析,适时出台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新政策。全面落实认房不认贷、住房消费券、减免税费、带押过户等政策措施,探索在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中推行房票安置制度,为群众购房提供更多政策支持。研究出台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建设“安心舒心贴心暖心称心”的高品质住宅,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全年完成房地产投资200亿元,网签销售面积290万平方米。
(十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充分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一视同仁给予支持,破解房地产融资难题。深化“走基层、进企业”活动,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全周期、全流程、全要素“三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全市网签备案系统“平台统一、数据集中”,方便房地产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
(十八)强化项目风险防控。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探索实行封顶预售、现房销售等制度,健全完善“红黄绿”分类监管和省市县三级包保制度,坚决防范新的风险。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十九)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做好城镇棚户区改造收尾工作,加强13个棚改在建及未销号项目管理,推动按时建成交付。稳妥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探索通过商品房配建、盘活社会和市场房源、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等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增加房源供给。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94户,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着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
七、实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动建筑业做优做强
(二十)优化建筑产业结构。瞄准企业核心竞争力,继续实施“一对一”帮扶活动,帮助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引导企业从传统房屋建筑施工向交通水利、港口铁路、电力电信等高附加值领域拓展。发挥我市建筑企业在石油化工、管道安装等方面的优势,培育建筑业领域“专精特新”企业,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发挥外出施工行业党委作用,引导建筑企业积极开拓外埠市场,加大与央企、外地强企的合作力度,不断提升工程承接能力。有序推广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开展工程造价改革试点,促进业态优化升级。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55亿元,同比增长6%。
(二十一)强化企业服务保障。拓宽“政银企”合作渠道,在人才、技术、资金上为企业纾困解难。深入推行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替代保证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压实建设单位责任,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对存在虚假承诺或履约不到位的市场主体,进行联合惩戒,缓解拖欠建筑企业账款问题。
(二十二)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紧盯建筑市场转包挂靠、招投标领域乱象等突出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净化建筑市场秩序。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加快构建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确保使用率达到80%以上。扎实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八、实施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打造宜居宜业美丽村镇
(二十三)提升小城镇发展质量。坚持示范带动,全方位支持3个省级创新提升试点镇建设,进一步完善资金、用地、金融等支持政策,实行市县领导联系试点镇工作制度,科学谋划实施重点项目,助力小城镇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二十四)深化农村“厕所革命”。扎实做好农村改厕问题摸排整改,健全完善维修、清运和粪污处理等后续管护制度,确保服务体系覆盖到每个改厕村庄。统筹用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因地制宜扩大农村改厕规范提升试点范围,总结推广经济适用、群众接受度高的经验做法。
(二十五)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常态化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研究出台限额以下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意见,因地制宜推广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有序推进“带图施工”,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提升农村住房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
九、实施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守牢发展红线底线
(二十六)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实施房屋市政施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突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严惩重罚违法违规行为。创新开展“开工第一课”“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持续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
(二十七)抓好燃气安全巩固提升。深入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整治行动,聚焦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持续不断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加快老旧燃气设施更新改造、“瓶改管”“气改电”工作,更新改造老旧燃气设施2.6万户。积极稳妥推进燃气行业整合,促进城镇燃气企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实现市域燃气管网互联互通,打造全市燃气“一张网”。
(二十八)抓好自建房安全整治。加快非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5月底前全面完成自建房安全整治任务。持续开展第三方辅助巡查和专家线上巡检,切实保证整治质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自建房安全整治与消防巡查、拆违拆临、农村危房改造等相结合,依法处置擅自改扩建以及改变功能、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筑牢住房安全屏障。
(二十九)着力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突出设计引领,发挥图审把关作用,积极开展BIM技术应用推广,全面推行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严格过程管控,以开展“提质筑安我先行”活动为载体,抓好重点进场材料和进场预制构件等质量监管,实施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开展渗漏、开裂等住宅质量多发问题整治。强化政策保障,落实好先验房后收房、延长质量保修期限等政策,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三十)加强消防审验能力建设。组织各级消防审验从业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外出学习、实操评比等活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开展消防审验违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建筑防火材料、设施设备等行为。深入开展“消防审验专家行”活动,助力重大项目建设。协助完成《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石油天然气)》的颁布实施工作。
十、实施强基固本行动,着力提高干部能力素质
(三十一)突出党建引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将其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星级党支部”创建,以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党建质量。创新联建方式,探索党建联盟新路径,不断擦亮“诚心城宜”党建品牌。有序推进住房城建管理领域行业党委建设,不断增强行业党委组织力、向心力和凝聚力,促进各行业健康发展。
(三十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扎实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风险管控,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完善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完善政治监督活页建设,加强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三十三)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强化住房城建管理领域问题风险排查。完善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和重大负面舆情。增强信息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广泛宣传住房城建管理工作成效,努力在更多媒体上发声、在更高平台上展示。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方位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养。
(三十四)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倡树“创新实干、事争一流”的鲜明导向,提高思想境界、抬升工作标杆,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提质增效。驰而不息纠“四风”,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促进干部转变作风,努力形成落实措施实、办事效率高、工作成效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十五)深化改革创新工作。认真谋划改革创新年度任务,紧盯黄河国家战略、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造特色生态城市“升级版”等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出台一批力度更大、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形成一批引领性、开创性的改革创新成果。全力争取省住建厅“揭榜挂帅”创新试点,积极申报推荐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督查激励对象。
(三十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针对工作中最突出的难点堵点,研究确定全局重点调研课题。结合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一线,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摸清吃透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为领导班子决策提供参考。
(三十七)严格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行业立法工作,完成《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东营市供热管理办法》《东营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立法任务,积极推进《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调研工作。深化“互联网+监管”,根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监管事项,及时录入监管行为。规范使用“政企行”阳光执法监督平台,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完善“五个一”信访化解机制,依法依规办理信访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十八)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集成办理。做好证照证明在线开具、查询核验等工作,扩大电子证照“发证”范围,全面实现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证照“电子化”。加快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和建设工程档案在线接收系统建设,实现市域范围内城建档案“异地咨询、跨馆查档”。
(三十九)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注重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深入实施“百千万”干部能力提升工程,针对城市更新、绿色低碳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专业水平,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四十)抓好机关规范化运行。统筹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行风热线、政务热线、网上民声、电视问政等监督类事项的分析办理,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做好联系企业、下派帮扶、双招双引,以及统战、双拥、团委、工会、妇女、老干部、财务、督查、保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