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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4282/2024-05896 | 发文字号: | 东政发〔202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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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 | 综合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2-27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失效日期: |
113705000045054282/2024-05896
东营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东营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东政发〔202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4年4月7日,市政府公布了《东营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对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办的《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承办的《东营市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市生态环境局承办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东营建设的实施意见》调出目录。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东营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东营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