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东营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市交通运输局、东营市应急管理局、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运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安全等级评价和分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自2025年1月1日起,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运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实行安全等级评价和分级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实行封闭化管理,对进入园区、企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路径实施全过程监管,根据其安全生产状况实施分级管理,具体措施由各化工园区自行制定。
二、安全生产状况等级评价规则。车辆安全生产状况评价采取记分制,依据卫星定位、道路交通监控设备抓拍、重点违法行为现场执法等数据,通过“东营市‘车辆码’记分系统”自动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运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状态进行量化记分,动态赋码。安全评价分良好(7-12分)、合格(1-6分)、不合格(0分)三个等级,分别赋绿、黄、红三色码。
三、评价结果应用。对安全等级赋绿码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便利通行条件;对安全等级赋黄码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所属企业负责加强安全教育;对安全等级赋红码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本市行政区域内化工园区、化工企业不为其提供危险化学品装卸货服务,公安交警部门不为其进行“东营码上行”APP电子登记。
四、评价结果查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所属企业或驾驶员可实时通过“东营码上行” APP 获取车辆码状态。
东营市公安局
东营市交通运输局
东营市应急管理局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