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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500004505145R/2023-05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07-13
索引号: 11370500004505145R/2023-05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07-13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强制服务指南

2023-07-13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语音播报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环保行政强制案件。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三、承办机构

东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报部门负责人审批→作出并送达《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没收、销毁→结案、资料归档

五、办理时限

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司法行政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投诉电话:0546-8331789

信函投诉:东营市府前大街100号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8:30-11:30  14:00-18:00(夏季)

          8:30-11:30  13:30-17:30(冬季)   

办公电话:0546-8338996

办公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100号(东营市生态环境局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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