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全市各参保单位:
为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根据《山东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18〕3号)、《山东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鲁人社字〔2021〕73号)、《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鲁人社字〔2022〕14号)、《东营市工伤预防“暖心护航行动”实施方案》(东人社字〔2021〕77号)、《关于试点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事故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 117号)、《东营市危化品行业工伤预防和参保扩面3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东人社字〔2021〕81号)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规范〉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市产业结构、重点行业、工伤事故伤害、职业病高发的行业、企业、工种、岗位等情况, 经市工伤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23年度东营市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为:
一、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 ;
二、建筑施工项目行业企业(包括建筑业和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
三、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物流、邮政、快递服务业);
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包括石油加工)行业企业;
五、机械制造行业企业;
六、尘肺病重点行业企业。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的规定和程序要求,合理确定本县区涉及重点领域企业工伤预防项目,并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绩效评估和验收等工作。
属于重点领域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可据此提出2023年度本行业或本企业范围内拟开展的工伤预防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向参保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申报要求按照《山东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18〕3号)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规范〉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财政局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东营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