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014X/2023-054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3-12-31 |
|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014X/2023-0540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 文件编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12-31 |
语音播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委共有6个规范性文件到期失效或根据新规定要求予以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1.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河口生态旅游区交通换乘、湿地游船票价有关问题的批复》(东发改价格〔2020〕117号),自2020年5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20日。文件到期失效。
2.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胜利机场停车场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东发改价格〔2020〕205号),自2020年9月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4日。东发改价格〔2023〕237号声明文件废止。
3.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东发改综改〔2019〕276号),自2019年12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8日。东发改综改〔2023〕289号声明文件废止。
4.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东营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东发改价格〔2021〕314号),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至2022年12月31日。文件到期失效。
5.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东营市交通运输局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期执行中心城区巡游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东发改价格〔2019〕201号),东发改价格〔2023〕66号声明文件废止。
6.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东发改价格〔2023〕145号),东发改价格〔2023〕364号声明文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