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2007 年 8 月通过) ...(1、《就业促进法》(2007 年 8 月通过)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 年 4 月通过,2009 年11 月 修订)...(第四章 就业服务 第三十一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免费向劳动者提供下列服务:...(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二、受理单位、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东营区黄河路与曹州路交叉口南行政审批大厅,0546-6378605;
东营区人社局,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庐山路1188号),0546-8369360;
河口区人社局,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河口区河聚路20号),0546-3669068;
垦利区人社局,垦利区政务大厅A馆A区(垦利区广兴路民丰湖北岸(原垦利区全民健身中心A馆)),0546-2525782
广饶县人社局,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区(广饶县花苑路317号),0546-6441490
利津县人社局,利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利津县利二路与津七路交叉路口西北角),0546-5625728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东营区府前大街59号开发区管委会B座1楼东厅,0546-8313391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25-2号万达金融大厦B座二楼大厅 ,0546-8019755
三、办理条件
辖区劳动年龄内有求职意愿人员。
四、申请材料、基本流程
1.现场服务
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求职登记表》
2.网络自主服务
个人可登陆山东公共招聘网(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dylss.dongying.gov.cn/)和各县(区)、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自主发布求职信息。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公开单位
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八、公开渠道和载体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东营政务服务网
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