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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指导

2023-10-14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语音播报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4.《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5.《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二、对象范围

各类用人单位

三、受理单位、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东营区黄河路与曹州路交叉口南行政审批大厅,0546-6378605;

东营区人社局,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庐山路1188号),0546-8369360;

河口区人社局,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河口区河聚路20号),0546-3669068;

垦利区人社局,垦利区政务大厅A馆A区(垦利区广兴路民丰湖北岸(原垦利区全民健身中心A馆)),0546-2525782

广饶县人社局,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区(广饶县花苑路317号),0546-6441490

利津县人社局,利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利津县利二路与津七路交叉路口西北角),0546-5625728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东营区府前大街59号开发区管委会B座1楼东厅0546-8313391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25-2号万达金融大厦B座二楼大厅 ,0546-8019755

四、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需依法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五、申请材料、基本流程

(一)经办人身份证;

(二)用人单位填写《招聘登记表》;

(三)工作人员审核后安排现场招聘或委托招聘,进行信息发布。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公开单位

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十、公开渠道和载体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东营政务服务网

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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