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二、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4.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 )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 号)
三、政策对象
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 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特困人员毕业生;
3.孤儿;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 (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含即时帮扶人口);
6.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四、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 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 家庭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 /人 ,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 元/人 。
五、办理流程
1.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学生端口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形成《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信息审核。各高校负责本校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的申报审核工作。
3.拨付发放。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方式
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办理(http://www.sdgxbys.cn/)
八、咨询电话
东营市:6378978
东营区:8229379
河口区:3661609
垦利区:2521015
广饶县:6453336
利津县:5623465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8325337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8019755
九、公开单位
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十、公开渠道和载体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东营政务服务网
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