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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268T/2022-144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交通运输局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 |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18 |
|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268T/2022-1440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交通运输局 |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 |
| 文件编号: | |
| 成文日期: | 2022-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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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办理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5.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7.山东省港口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承办机构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符合当场办理的予以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要求时限办理。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申请进行陈述申辩、听证;向交通运输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联系电话:0546-8321768
办公地址:东营市南一路359号东营市交通运输局一楼东大厅
办公时间:08:30-12:00,13:30-17:00(5月1日-10月31日为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