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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1294/2022-111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 |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29 |
|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1294/2022-11194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司法局 |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 |
| 文件编号: | |
| 成文日期: | 2022-07-29 |
语音播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全面贯彻《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加强推进我市“无证明城市”建设,根据《东营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总体安排部署,市司法局牵头对我市各部门、单位正在实施的市级证明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形成了《东营市市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现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各部门、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管理。
附件:《东营市市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东营市司法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