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播报
各县(区)党委农办,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东营市乡村振兴典范村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东营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东营市乡村振兴典范村创建工作方案
为引领带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发〔2022〕1号),我市将开展乡村振兴典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和村集体收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共同富裕。
一、基本要求
1.集中向示范片区布局。乡村振兴典范村创建村原则上应是第二批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内的村庄,每个片区内选取3-5个村重点打造。片区内有下派帮扶工作组的村优先考虑。
2.乡村产业发展有基础。创建村至少拥有1个以上可持续发展且群众广泛参与的优势特色产业,能够带动村集体和村民增收致富。
3.乡村建设水平较高。创建村人居环境较好,基础设施有一定基础,公共服务相对配套完善。
4.村级领导班子过硬。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作用明显,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充分发挥,村庄和谐稳定。
5.创建意愿强烈。创建村村民、村“两委”和所在乡镇(街道)创建积极性高,村班子具有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意愿和能力。
二、申报程序
1.村庄、乡镇(街道)申请。每个示范片区原则上申报6个创建村。创建村所在乡镇(街道)在统筹研究谋划的基础上,指导创建村对照基本要求开展自我评估,逐村制定《2022年乡村振兴典范村创建方案》,创建方案应明确创建优势、创建内容、保障措施等方面,并附重点项目表。乡镇(街道)于4月28日前将创建方案正式行文报送至县(区)委农办。
2.县级初审推荐。县(区)委农办负责对申报村进行初审、筛选,将符合条件的村庄创建方案以县(区)委农办正式文件形式,于5月7日前报送至市委农办。
3.市级评审备案。市委农办对县区报送的创建材料进行评审,研究确定创建名单,督促指导创建工作。
三、创建周期
乡村振兴典范村创建周期暂定为2年。
四、建设标准
1.产业兴旺。产业发展思路清晰,依托本村资源禀赋,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培育形成1-2个特色鲜明、有一定规模、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主导产业,形成组织化标准化程度较高、特色鲜明的主导产品。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带动作用明显。深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休闲观光、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健康养老、特色餐饮、精品民宿等新业态。
2.生态宜居。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全面完成改厕任务,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城乡环卫一体化有效运行,环卫保洁机制健全完善、运转高效,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符合规划,村域范围内无有碍观瞻的私搭乱建、废弃建筑,消除“空中蜘蛛网”,村庄房屋建设与环境统一协调,风格整体一致,体现“一村一韵、一村一景”。
3.乡风文明。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规范,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高。移风易俗成效明显,红白事有明确具体规定和要求并得到落实。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村民生活方式健康、文明,村内无黄赌毒问题,无非法宗教活动,无治安案件发生。
4.治理有效。村“两委”班子团结协作,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过硬,带富能力突出,推动村庄发展、村民增收等有思路、有办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实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中有效发挥作用。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运行规范,无群体性事件发生,无非法上访问题。
5.生活富裕。对盘活运营村内闲置资源有成熟办法,村内闲置宅基地、农房等闲置资源有效盘活利用,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建立集体资产运行管理长效机制,村集体经济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收入可持续,且高于50万元。积极推进共同富裕,村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且高于同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把乡村振兴典范村建设摆上重要的位置,在领导精力、组织保障、力量投放、舆论宣传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各县区作为乡村振兴典范村建设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做好选准产业、增上项目、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三篇文章,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市委农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推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乡村振兴典范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要素投入。各县区要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涉农资金整合,统筹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奖补、下派帮扶等方面的资金,向乡村振兴典范村建设倾斜。市里将根据创建成效适当奖补。鼓励引导工商资本、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典范村建设,发挥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等政策作用,千方百计破解资金难题。做好乡村振兴典范村建设与乡村旅游项目结合文章,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里将通过日常督导检查、每季度调度通报、半年观摩评比、年终集中考核等措施,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通报批评。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将乡村振兴典范村建设纳入市对各县区乡村振兴考核评价指标,科学评价工作进展情况。两年创建周期结束后,市委农办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行文公布,命名为市级乡村振兴典范村。
(四)严格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工程公开招投标各项程序,筛选建设施工单位,加强建设项目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人员、责任和工作经费,确保农村基础设施、无害化厕所、环卫保洁、公共服务等各类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东农委办发〔2022〕3号关于印发《东营市乡村振兴典范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东农委办发〔2022〕3号关于印发《东营市乡村振兴典范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