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4282/2022-15752 | 发文字号: | 东政办发〔2022〕23号 |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 | 卫生医疗、体育 |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12-28 |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失效日期: |
113705000045054282/2022-15752
语音播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
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东政办发〔2022〕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体育消费持续增长,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产业
1.打造黄河口特色品牌赛事。积极培育打造具有东营特色、在国际国内有较高知名度的体育精品赛事,推动黄河口(东营)马拉松等大型赛事提质升级,进一步增强城市活力和影响力。举办“沿黄”篮球、乒乓球、足球、气排球等体育赛事,打造黄河口系列赛事品牌。开展特色品牌赛事创建活动,办好东营区龙舟赛、垦利区汽车场地越野赛等地方特色品牌赛事。大力发展赛事经济,鼓励企业赞助体育赛事,开发体育无形资产,推动体育传媒市场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支持职业体育赛事发展。鼓励社会资本组建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职业俱乐部。推动职业体育、专业体育融合发展,支持社会力量组队参加国际、全国和全省各类体育赛事,向国家、省运动队输送优秀人才,符合条件的以“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3.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产业。丰富健身休闲项目,大力支持健步(跑)走、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气排球、太极拳等普及性运动项目,积极培育皮划艇、赛艇、滑水、漂流等水(海)上健身休闲项目,以及汽车摩托车运动、航空运动,探索发展冰雪、电子竞技、轮滑、儿童平衡车等时尚运动项目,大力推广武术太极拳、指弹球等传统体育项目。积极争创“全国老年气排球之乡”等特色体育称号。(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4.规范体育培训行业。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培训,大力开展符合群众需求的各种体育项目培训,弥补公共体育培训资源不足短板。对照《体育技能培训机构评定规范》,开展星级体育健身俱乐部和A级体育技能培训机构评定。支持培育四星级以上体育健身俱乐部和4A级体育技能培训机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
二、推动体育制造业发展
5.培育发展体育制造业。加大体育产业招商引资和项目推介力度,积极引进和培育竞技体育器材装备制造、大众健身器械制造、体育休闲娱乐用具及配套装备制造等企业。提升体育制造业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投资促进局)
6.推进“制造+服务”发展。鼓励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加快服务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形成“制造+服务”发展模式。推进体育用品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体育局)
三、加强体育设施建设
7.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持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笼式球类多功能运动场地、乡村体育健身工程,继续为老旧小区配建健身设施。进一步提升完善“中心城区10分钟健身圈”“县级中心城区15分钟健身圈”设施建设,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健身步道、场所、器材智能化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体育局)
8.用好体育场馆资源。完善提升体育馆、市民体育健身广场功能,提高综合利用率。加强政策资金引导,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体育场地设施。推进学校体育设施有序向社会开放,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机构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体育局)
9.保障体育设施建设用地需要。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新建居住区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等标准规范,配套规划建设体育场地设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闲置空间新建改建体育设施,实行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体育局)
四、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优
10.扩大市场主体规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体育产业,成立多种形式的体育类公司、健身俱乐部,培育壮大体育市场主体规模。大力开展体育事项“一链办理”集成服务,压减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效率。(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体育局)
11.培育体育服务综合体。积极引导现有大中型体育场馆优化功能定位、服务模式、业态类型等,在承担原有体育功能的基础上,拓展与健身、竞赛、培训等功能相适应的休闲、娱乐、餐饮、商贸、会展、文化演艺等服务,提供综合性、多样化消费产品和服务。支持各县区、市属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培育创建以体育场馆为核心,体育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经济效益良好的体育服务综合体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贸促会、市文化旅游体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打造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各县区、市属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利用特色资源打造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好示范单位的龙头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五、推进“体育+”融合发展
13.加强“体旅融合”。鼓励结合文化、旅游、赛事等资源,深挖体育旅游潜能,积极打造体育旅游精品线路,不断满足群众健身、旅游、休闲等复合需求。鼓励依托旅游资源发展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体育项目,培育户外露营、水上运动、民俗项目、冰雪运动等体育旅游新业态,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14.深化“体教融合”。完善体教融合政策,促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发展。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体育课,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培养终身健身习惯。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支持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培训机构等为学校提供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建立健全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赛事体系,完善体育竞赛奖励制度。推动运动项目进校园,建立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督导机制,开展体育特色学校评定工作。广泛开展“奔跑吧·少年”主题儿童青少年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15.推动“体卫融合”。推动体育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在体质测定、运动健身、运动创伤、运动康复、医务监督等方面加强配合联动,培养和引进运动防护师、运动康复师等体医结合人才,开展运动促进健康指导。鼓励社会资本开办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倡导健康投资消费理念。(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
16.推动体育与数字智能融合。通过政务服务云平台、“爱山东”APP等办理体育事项。提升完善东营体育智慧平台,打造全民健身服务“一张网”,实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拓展健身设施查询预订、社会指导员咨询、体育培训报名等功能,推动公共体育服务模式创新。加快体育场地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大力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健身中心、智慧健身馆(房)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体育局)
六、培育体育消费市场
17.优化体育消费环境。根据省统一安排,发放体育消费券,增加享受主体数量,扩大体育消费人群。发展夜间体育经济,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24小时自助智慧健身房,鼓励体育类门店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具备条件的门店可开展自然闭店、不打烊等夜间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18.加强体育市场管理。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完善体育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格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七、强化保障措施
19.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县区采取项目补贴、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产品、服务、项目、重大赛事活动和企业等给予扶持。鼓励社会投资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加快人才、资本等要素流动,优化场馆等资源配置,提升体育产业对社会资本吸引力。创新项目合作方式,积极引入PPP等模式支持公共体育设施等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20.加强产业状况分析。加强体育产业决策咨询和专题研究,完善体育产业统计体系,及时监测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情况,每年开展全市体育产业名录审核及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建立体育资源数据库和产业项目库。(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统计局)
21.落实优惠税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项涉企减税降费政策,让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更加精准有效惠及体育市场主体。完善体育产业发展政策保障体系,积极协调推动土地、税费、水电气价格等体育产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税务局、东营供电公司)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