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604Y/2021-076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水务局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 |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1-08-10 |
|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604Y/2021-0769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水务局 |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 |
| 文件编号: | |
| 成文日期: | 2021-08-10 |
语音播报
事项名称:水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事项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东营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
(二)办理依据
执法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农田水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办法》、《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等。
(三)承办机构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
(四)审批机构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东营市水务局
(五)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申请→(现场勘察→)审查审核→作出许可决定→颁发许可证。
(六)办理时限
符合当场办理的予以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要求时限办理。
(七)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东营市水务局局申请进行陈述申辩、听证;向东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东营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八)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和时间
联系电话:0546-8332887;
受理地点:东营市黄河路218号(东营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办理时间:受理时间:夏季(5月-9月)工作日 8:30-11:30,14:00-18:00;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8:30-11:30,13:30-17:30。(星期一至星期五)
全程网办:山东政务服务网(东营)(http://dyzwfw.sd.gov.cn/dy/public/index)
事项名称:水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东营市水务局行政处罚事项。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农田水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办法》、《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等。
(三)承办机构
东营市水政监察支队
(四)审批机构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东营市水务局
(五)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责令限期改正→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执行→结案
(六)办理时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水政监察工作章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执行。
(七)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东营市水务局行政执法机关申请进行陈述申辩、听证;向东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东营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联系电话:0546-8307101
办公地址:东营市东城沂河路45号116房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0月1日—4月30日为13:30-17:30,5月1日-9月30日为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全程网办:山东政务服务网(东营)(http://dyzwfw.sd.gov.cn/dy/public/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