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0063/2021-155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 |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26 |
|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0063/2021-1553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 |
| 文件编号: | |
| 成文日期: | 2021-03-26 |
语音播报
环节一
环节名称(或环节标识符) | 立案 |
提报材料 | 行政机关在管理中发现的被管理人违法有关材料、群众举报投诉材料 |
共享材料 | 投诉举报件、上级转办件、其他机关移送件、监督监察记录、《案件登记表》 |
补充说明 | |
责任部门、处室、办理人 | 科技人才合作科(周静、侯志伟) |
环节描述 | 对被管理人违法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
所需填写的表单 | 《立案审批表》 |
需要打印的文书 | 《立案审批表》 |
办理时限 | 5日 |
需要上传的附件类型、是否必传 |
环节二
环节名称(或环节标识符) | 调查取证 |
提报材料 | 《调查终结报告》 |
共享材料 | 立案审批表、投诉举报件、上级转办件、其他机关移送件、监督检查记录、《案件登记表》等 |
补充说明 | |
责任部门、处室、办理人 | 科技人才合作科(周静、侯志伟) |
环节描述 | 对已经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收集证据,并制作相应的笔录。调查取证时,调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依法出示执法证件;遵守回避规定 |
所需填写的表单 | 《询问笔录》 |
需要打印的文书 | 《调查终结报告》 |
办理时限 | 30日 |
需要上传的附件类型、是否必传 |
环节三
环节名称(或环节标识符) | 拟制行政处罚决定 |
提报材料 | |
共享材料 | 立案审批表、当事人违法有关材料、调查终结报告 |
补充说明 | |
责任部门、处室、办理人 | 科技人才合作科(周静、侯志伟) |
环节描述 | 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同时还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重大处罚还应告知听证权利);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决定书及所有材料移送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 |
所需填写的表单 | |
需要打印的文书 | |
办理时限 | 3日 |
需要上传的附件类型、是否必传 |
环节四
环节名称(或环节标识符) | 重大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 |
提报材料 | |
共享材料 | 立案审批表、当事人违法有关材料、调查终结报告 |
补充说明 | |
责任部门、处室、办理人 | 科技人才合作科(周静、侯志伟) |
环节描述 | 在作出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业证书、对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二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在三日内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所需填写的表单 | 《听证告知书》 |
需要打印的文书 | 《听证告知书》 |
办理时限 | 3日 |
需要上传的附件类型、是否必传 |
环节五
环节名称(或环节标识符) | 合法性审核 |
提报材料 | |
共享材料 | 立案审批表、当事人违法有关材料、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草本 |
补充说明 | |
责任部门、处室、办理人 | 办公室(陈景春) |
环节描述 | 对业务部门拟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案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或者建议 |
所需填写的表单 | 《行政处罚审核意见表》 |
需要打印的文书 | |
办理时限 | 7日 |
需要上传的附件类型、是否必传 |
环节六
环节名称(或环节标识符) | 听证程序 |
提报材料 | 《听证笔录》 |
共享材料 | 立案审批表、当事人违法有关材料、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草本 |
补充说明 | |
责任部门、处室、办理人 | 办公室(陈景春) |
环节描述 | 核对听证参加人,宣布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员名单,告知听证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宣布听证开始,宣布案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辩和质证、质问,当事人作最后陈述,宣布听证结束。 |
所需填写的表单 | |
需要打印的文书 | 《听证报告》 |
办理时限 | 收到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材料后10内 |
需要上传的附件类型、是否必传 |
环节七
环节名称(或环节标识符)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提报材料 | |
共享材料 | 立案审批表、当事人违法有关材料、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听证笔录、听证报告 |
补充说明 | |
责任部门、处室、办理人 | 局领导或者局长办公会 |
环节描述 | 依法对当事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程序由分管厅领导或者厅长办公会研究。 |
所需填写的表单 | |
需要打印的文书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办理时限 | 7日 |
需要上传的附件类型、是否必传 |
环节八
环节名称(或环节标识符) | 送达当事人 |
提报材料 | |
共享材料 | |
补充说明 | |
责任部门、处室、办理人 | 科技人才合作科(周静、侯志伟) |
环节描述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所需填写的表单 | 《送达回执》 |
需要打印的文书 | 无 |
办理时限 | 作出处罚决定7日内 |
需要上传的附件类型、是否必传 |
环节九
环节名称(或环节标识符) | 归档(备案) |
提报材料 | |
共享材料 | |
补充说明 | |
责任部门、处室、办理人 | 科技人才合作科(周静、侯志伟) |
环节描述 | 案件办理终结后,工作人员将实施行政处罚形成的文书、证据等材料编目分类,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同时送法制部门进行备案。 |
所需填写的表单 | 档案材料目录 |
需要打印的文书 | 无 |
办理时限 | 7日 |
需要上传的附件类型、是否必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