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284G/2021-157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教育局 | 组配分类: | 职责信息 |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18 |
|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284G/2021-15757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教育局 |
| 组配分类: | 职责信息 |
| 文件编号: | |
| 成文日期: | 2021-03-18 |
语音播报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二)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三)负责全市教育考试招生和中等以及以下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四)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按照规定承担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工作。
(五)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提出市级教育费附加使用方案。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六)负责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按照规定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中小学校接收外国学生工作。
(七)指导全市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工作。
(八)指导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市下达的科研项目研究,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九)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统筹管理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十一)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十二)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县区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发放校车标牌和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校车途经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