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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扎实做好安居富民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东营市教育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2-17
东营市教育局
语音播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东发〔2021〕3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鲁教人字〔2021〕5号)、东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东扶贫组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教育系统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果,到2025年,实现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愈加完善,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1.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

(1)准确掌握底数。以县区为单位,摸清辖区内所有6—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含具有本地户籍、居住证、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等),通过大数据手段比对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学籍信息,通过实地调查比对学生在校信息,精准掌握失学辍学儿童底数。要突出困难家庭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特殊家庭儿童等重点群体,建立自查、抽查、检查机制,确保摸底排查到位。

(2)完善工作台账。县区教育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失学辍学儿童逐人开展排查。逐一建立失学辍学儿童工作台账,录入管理平台控辍保学台账系统。劝返工作进展要在管理平台中及时标注。

(3)做好劝返复学。要认真分析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原因,一人一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劝返方案。对于中途辍学儿童,县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原就读或学籍所在学校做好劝返复学。对于失学儿童,由县级教育部门会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劝其入学,并建立学籍。对于劝返复学具体工作,各县区可参照省印发的《义务教育劝返复学具体情形工作指引》执行。

(4)加强关爱服务。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以班主任为主体,组织学科教师、德育教师、心理辅导教师及送教上门教师共同参与,做好复学儿童教育服务。要建立关爱联系人制度,安排教职工联系复学儿童,着重加强学业、生活和心理指导关爱,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教育班级同学热情接纳,创建温馨、友爱、安全、无忧的学习环境氛围,防止重复辍学。

(5)实施通知书制度。每年秋季招生入学前,县级教育部门在摸清辖区内适龄儿童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发放入学通知书,明确入学学校、报到(报名)时间等信息。对于疑似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县级教育部门要联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社区)第一时间下达复学通知书,告知法定责任义务。对于逾期未报到的适龄儿童,要及时催促,了解原因。对于外出就学的,要掌握其具体就学情况。

(6)健全劝返机制。县级教育部门要落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建立部门联动会商机制,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准确掌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对于失学辍学儿童,有关部门要会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社区)及时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对于贫困家庭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少年群体、流入长期居住家庭和新落户家庭要重点监控。

(7)依法建立强制入学制度。对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县级教育部门要联合乡镇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完善动态监测制度。学校要落实学生请假制度和辍学周报告制度,每周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学生就读状态。一旦发生学生辍学或疑似辍学,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立即核实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启动劝返机制。县级教育部门要牵头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对失学辍学儿童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台账记录要“三细三实”,即原因分析细、劝返过程细、数据资料细,数据登记真实、过程记录真实、材料齐全真实。

2.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按照全市教育布局规划,进一步加强城乡教育资源的统筹配置,科学布局,有序新建、改扩建部分义务教育学校,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对列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项目加强督导,督促各县区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保障城镇学位供给,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为健康发展教育事业做好保障。

3.巩固拓展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

落实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加大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力度。实施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以农村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原则上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面向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公开竞聘,有效增强农村教师岗位吸引力。落实基层中小学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制度,着力解决基层中小学教师“引不来、留不住”问题,不断增强基层教师职业吸引力。

(二)延续完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

1.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对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继续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退役军人、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对各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人口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子女等纳入资助范围予以重点资助。

2.加强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

(1)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农村儿童管理机构、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制定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加大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力度和关爱力度。

(2)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定期(每学期)统计农村儿童数量,掌握留守儿童动态数据。将农村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对县区综合考核、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学校考核的内容,建立和完善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机制。

(3)将农村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要在安排、指导、检查、考评学校工作时,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进行统一部署。不断完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政策和工作机制,消除 农村儿童义务教育体制障碍,保证农村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农民子女的教育平等权益。

(4)切实维护农村儿童的合法权益。各学校要组织聘请法制副校长通过召开家长会、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利用新闻媒体在全市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家长和学生法律意识,推进家长监护责任的落实。要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加强农村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落实农村儿童的监护责任主体,为农村儿童提供生活保障,确保农村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全面掌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实行“一人一策”分类帮扶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开展就业能力培训,提供精准化就业指导服务。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中职毕业生就业指导,创新就业招聘活动形式,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通过网络等形式开展宣讲和招聘。

(三)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1.开展教育强镇筑基行动

以省级乡镇为重点,充分发挥乡镇驻地学校的支撑和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提升乡村教育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强化乡镇教育服务在新型城镇化中的引领和吸附作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2.实施职业教育固本强基计划

加大职业教育支持力度,统筹推进省规范化、示范性、高水平中职学校和特色化专业建设工程,每个县区至少有一所优质中职学校,涉农中职学校达到省级规范化办学标准。开展“一校一品”职业培训行动,鼓励支持职业院校立足区域乡村产业需求,开发专业特色鲜明的职业技能培训包,增强受训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经营管理水平。聚焦“三农”抓好高职扩招工作,鼓励支持各承担扩招任务的高职院校与县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积极对接,“整建制”集中招收符合条件、有学历和技术技能提升需求的农民工、农民和职业经理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城乡社区医生及基层干部、乡村幼儿教师、基层农技人员等,支持“送教上门”,办好“田间大学”。实施“开放教育——乡村振兴支持计划”,为农民和村镇基层干部提供不离岗、不离乡、实用适用的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

3.推广科技人才帮扶

进一步发挥高校科技优势,引导高校主动服务、深度参与乡村振兴。鼓励支持高校组织专家教授、科技服务团、博士服务团等专业力量,深入脱贫地区一线,做好高校科研与当地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结合文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帮助脱贫地区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高校特别是涉“三农”高校助力脱贫地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方面提供支持。继续实施“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开设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等适农涉农类脱贫地区急需紧缺专业,面向省级财政困难县、沂蒙革命老区等地实施专项招生。稳步推进“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选取优质高职院校的骨干专业面向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定向招生。继续实施师范生、医学生、农科生公费教育政策以及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试点工作,持续为农村脱贫地区培养高素质实用人才。

4.构建思政育人体系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全面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思政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作为思政育人的重要内容,规范丰富课程体系,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建设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推动实践教学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和研学旅行结合,实现思政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的有机融合,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深度实践,在感悟伟大成就中深化立德树人成效。

5.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开展数字校园建设行动,推动5G校园网络环境建设,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加快建设智慧课堂,建设信息安全、数据共享、服务稳定的东营智慧教育云平台,提供教、学、考、评、管一体的数字化校园服务,实现学校教学,德育、后勤、校园安全等各项工作管理信息化,数字校园覆盖率达到100%。整体提升各类教学平台工具,推进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和应用,打造智能教学空间,实现智能辅助教学和个性化学习服务。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完善入学报名“网上办”。全面提升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巩固教育信息化脱贫成果,针对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弱势群体,推进“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应用,扩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面,实现网络家庭教育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机构、规划实施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各单位要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本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争取发改、财政、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投入保障。优化教育经费支出重点,聚焦支持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衔接,适当向优化乡镇、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方面倾斜。将实现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

(三)强化考核评估。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问题,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把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情况纳入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

(四)鼓励社会参与。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合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效,解读过渡期各项教育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宣传,将这项惠及贫困家庭和学生的民心工程宣传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同时,要挖掘典型案例、提炼经验做法,宣传推广,为全市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再建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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