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开发区有关单位,市医保中心胜利分中心:
为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46号),现转发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自2022年1月1日起,“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跨省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首先自付10%后,按照市内比例进行报销,原转诊报销政策与此项规定不符的,不再执行。
附件:《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营市医疗保障局 东营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政策原文:东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调整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东医保发〔2021〕5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