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应急局(部):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安发〔2021〕25号)要求,市应急局组织制定了《全市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营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
全市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
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会要求,自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全面排查治理和坚决消除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做到严查一批,规范一批,关闭一批,全力提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商贸行业中,按照《东营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东安发〔2021〕17号)确定的安全生产直接监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门的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临时搭建展台和广告;内部装修装饰工程;堆高货物和货架;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高空悬挂物、装饰物、附着物等;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大型门窗等常用建筑构件;非法存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其他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相关的场地、设施、设备等。
1.重点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内部临时搭建展台和广告展板、装修装饰工程、堆高货物和货架;高空悬挂物、装饰物、附着物等;大型门窗等常用建筑构件;顶层或墙壁建(构)筑物安全风险隐患。
2.重点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外立面建(构)筑物、附着物特别是大型广告牌、扶梯的安全风险隐患。
3.重点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安全隐患以及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装饰材料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
4.重点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燃气管道,气瓶、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和大型娱乐、健身设施等设施设备事故隐患。
5.重点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事故隐患。
(二)清理规范建设行为
对未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项目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处置。
(三)督促落实安全责任制
1.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以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对有多家单位使用、租赁的场所,要建立由产权单位或委托经营管理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的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4.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严格动火、吊装等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是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11月19日)。各县区应急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和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任务分工、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及时动员部署,迅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11月20日-12月15日)。在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对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单位逐项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对情况复杂、专业力量不足的单位,要依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支撑,最大限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验收提高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复查或抽查验收,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同时认真梳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和风险管控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要充分认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好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要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百日会战等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在力量配备、现场检查、日常调度上统一安排,保证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展开。
(二)细化措施,落实整改。要逐单位建立问题隐患台帐,严格问题隐患整改,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问题隐患如期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特别是现实危险性大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
(三)加强检查,严格执法。要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对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对拒不执行停业整改决定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封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强化督导,从严问责。市安委会7个包县区监督检查组会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纳为监督检查内容。对隐患自查不认真、整治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格的将严肃追责;对专项整治期间,人员密集场所仍然发生突发事件的,要倒查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未落实应急措施致使事态扩大的,要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全面宣传,广泛参与。各县区应急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宣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防范、应对公共安全事故知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要予以公开曝光,促使责任单位尽快整改。要进一步畅通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供电线路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性,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各县区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1月19日前报市应急局,每周四上午下班前报送《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情况表》。
联系人:郑玉洁,联系电话:8328105,邮箱sajjgksmk@dy.shandong.cn。
附件: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情况表
附件
全市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 ||||||
序号 | 检查企业(场所)名称 | 问题描述 | 处置措施 | 存在重大隐患情况 | 检查人员 | 检查时间 |
1 | 示例:****公司 |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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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共有全市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家,本周共检查企业(场所)**家,发现问题隐患**项,其中重大隐患*项,立案处罚**项
文件原文:东应急发〔2021〕46号关于印发《全市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1.docx
东应急发〔2021〕46号关于印发《全市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1.pdf
解读理解:http://www.dongying.gov.cn/art/2021/10/4/art_90054_10326713.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