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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161F/2021-084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东营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 |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1-10-11 |
|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161F/2021-08477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民政局 |
| 组配分类: | 东营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 |
| 文件编号: | |
| 成文日期: | 2021-10-11 |
语音播报
关于《东营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制度,加强低保规范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2019年, 东营市民政局、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东营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东民〔2019〕45号,DYCR-2019-0090002)。2021年,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鲁民〔2021〕75号),为保障《东营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与上级文件相适应,市民政局联合其他单位,修定《东营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
三、起草过程
东营市民政局联合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残疾人联合会对《东营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东民〔2019〕45号)文件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通过调研论证、征求相关单位部门意见等形式,参照《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鲁民〔2021〕75号),起草了本文件。
四、主要内容
围绕制定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原则; 低保对象认定条件;低保的申请和受理;对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低保的审核确认;低保资金筹集、管理与发放;低保的服务与管理;对低保工作的监督监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