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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500MB28597753/2020-074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0-08-24
索引号: 11370500MB28597753/2020-074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0-08-24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指南

2020-08-24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语音播报

一、设立依据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24 号)第三十四条。

二、办理条件

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要求。

三、申报材料

1、关于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授权书、委托身份证明;

3、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保护方案。

四、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查;

3、办结。

五、办理时限:即办

六、咨询电话:0546-8333836

七、投诉电话:0546-8388057

八、网上申报网址:

http://dyzwfw.s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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