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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452J/2020-105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0-11-20 |
|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452J/2020-1051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文件编号: | |
| 成文日期: | 2020-11-20 |
语音播报
各县区财政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全市政务公开有关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为进一步推动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等规定,市财政局组织编制了《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标准目录)。请认真对照《标准目录》,抓紧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