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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217J/2020-105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0-10-19 |
|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217J/2020-10507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文件编号: | |
| 成文日期: | 2020-10-19 |
语音播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函﹝2019﹞698号),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东营市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东营市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东营市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参照,更加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并获得便捷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对于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水平、行业监管水平和行政管理效能,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在达到标准目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以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公开渠道,确保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