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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500MB2857040A/2020-105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0-10-14 |
| 索引号: | 11370500MB2857040A/2020-1053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文件编号: | |
| 成文日期: | 2020-10-14 |
语音播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垦利区城市管理局,东营开发区分局,东营港开发区住房城建管理机构,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我们编制了《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10月14日